企業所得稅申報利潤總額如何填?
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 中的"利潤總額"按會計制度核算的利潤總額減除以前年度待彌補虧損以及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后的余額填報.
季度申報以所屬年度1月1日至所屬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計數進行填報.在上級稅務機關尚未明確前,納稅人在進行季度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中華人民共和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第4行"利潤總額",暫按會計制度核算的利潤總額減除以前年度待彌補虧損以及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后的余額填報.
所得稅利潤總額其實叫應納稅所得額.目前有兩種計算方法:
1是直接法.公式:應納稅所得額= 收入總額 -準予扣除項目金額
2是間接法.公式:應納稅所得額= 會計利潤(利潤總額)+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如果你是考稅法兩種方法都要會,你要考會計或者實際工作一般用間接法.
針對間接法我在給出一個更詳細的公式供您參考.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按照會計準則計入利潤表但按稅法規定不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或-計入利潤表的費用與按稅法規定可予稅前扣除的差額+或-計入利潤表的收入與按稅法規定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收入之間的差-稅法規定不征稅收入+或-其他需調整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