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財政資金免企業所得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不包括非營利組織從事營利性活動取得的收入,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根據上述規定,不管是營利性醫院,還是非營利性醫院;不管是事業單位性質的醫院,還是民辦非企業單位性質的醫院;不管是公立醫院,還是民營醫院,除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外,都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