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匯算清繳需要稅審報告嗎?
問:我司是2014年2月底注冊的有限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資金10萬,但不是一般納稅人.請問需要做稅審報告嗎?什么樣的企業需要做稅審報告呢?
答:1.根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規定,委托中介機構代理納稅申報的,應提供中介機構出具的涉稅鑒證報告. 2.所得稅匯算清繳涉稅鑒證是指稅務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的信息實施必要審核程序,并出具鑒證報告,以增強稅務機關對該項信息信任程度的一種業務.納稅人在進行匯算清繳時,可以聘請具有資質的稅務師事務所出具涉稅鑒證報告.通過專業中介機構為納稅人的收入、成本費用等項目進行審核,可以幫助納稅人提高匯算清繳質量,避免申報錯誤.稅務機關也會以此作為納稅審查和納稅調整的參考依據.在匯算清繳時,納稅人可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出具涉稅鑒證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