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季度所得稅申報營業成本如何算?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填報說明》規定:
第2行"營業收入":填報會計制度核算的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視同銷售額,
第3行"營業成本":填報會計制度核算的營業成本,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視同銷售的成本額,不包括期間費用,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營業外支出等;
第4行"實際利潤額":填報按會計制度核算的利潤總額減除以前年度待彌補虧損以及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后的余額.
計算所得稅時,按第4行"實際利潤額"×適用稅率25%計算的,與第2行、第3行沒有勾稽關系的
即:第2行-第3行≠第4行,如果有恒等關系,申報表會列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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