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如何計算?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的公告》規定,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二是生產經營期間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的確定.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調整堅持孰低原則.
一是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業務招待費發生額60%時,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業務招待費發生額×40%,即企業已在管理費用中實際列支的業務招待費發生額的40%部分.
二是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業務招待費發生額60%時,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業務招待費發生額-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即業務招待費發生額超過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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