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申報時提示上期未申報但納稅人上期已經申報如何處理?
原因分析:
(1)核心征管返回的導入失敗,提示上期或某期確實未申報;
(2)系統本身提示錯誤.納稅人在申報企業所得稅時,"居民參股外國企業信息報告表"未勾選"否",或選擇"是"且未填報該表,導致系統提示錯誤.(一月份)
解決辦法:
(1)需要到金三里核實所得稅申報記錄,把未申報的所得稅補報后才可在電子稅務局正常申報;
(2)之前程序業務邏輯上限制了申報所得稅需要先填報"居民企業參股外國企業信息報告表",這一前置條件要求納稅人在所得稅全申報前就必須做出是否填報該表的選擇,不選則默認為要填報,造成不涉及該業務的納稅人(未進行選擇或誤選為"是"),在所得稅全申報時,提示上期未申報(現已更改為提示"尚未申報居民參股外國企業信息報告表").經與業務部門溝通確認,后期將取消該前置校驗,設置其為可選報項,添加提示,加強對納稅人的操作引導.
(3)關于納稅人誤選"居民參股外國企業信息報告表"的情況,納稅人端暫不能進行更改,更改需由稅務人員從稅務端進行:基礎數據維護-數據調整-居民參股外國企業類型修改,修改提交后,納稅人端方可重新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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