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無形資產攤銷年限是如何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六十七條規定:“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規定:“企業外購的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含)。”
以上就是小編針對【企業的無形資產攤銷年限是如何規定的】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希望對您幫助,如果想了解學習更多會計實操、稅收實務問題,可以關注“中國會計網”公眾號,進入會計實務交流群,免費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