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資產與負債抵銷列報的問題?
當期所得稅資產和當期所得稅負債抵銷列報的條件,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講解》相關規定,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企業應當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以抵銷后的凈額列示.
(1)企業擁有以凈額結算的法定權利;
(2)意圖以凈額結算或取得資產清償債務同時進行.
對于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以凈額列示是指,當企業實際繳納的所得稅稅款大于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應交稅額時,超過部分在資產負債表中應當列示為"其他流動資產";當企業實際繳納的所得稅稅款小于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應交稅額時,差額部分應當作為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交稅費"項目列示.
其他稅種的應繳數和多繳數(或預繳數、待抵扣數)的抵銷列報,可比照該原則處理.
如此處理是因為:預繳、多繳或者待抵扣的稅額可以在以后退還或者抵頂以后年度的應納稅額,從而減少今后因履行納稅義務而導致的經濟資源凈流出,所以符合會計準則對資產的定義和確認條件.
以上就是小編針對【所得稅資產與負債抵銷列報的問題】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希望對您幫助,如果想了解學習更多會計實操、稅收實務問題,可以關注“中國會計網”公眾號,進入會計實務交流群,免費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