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度的企業所得稅如何算?
1、計算第二季度企業所得稅是按1-6月份累計數來計算的,即按6月份的利潤表中的累計數據來計算.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5年版)及填報說明
一、適用范圍
本表適用于實行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居民納稅人在月(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使用.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的分支機構年度匯算清繳申報適用本表.
二、表頭項目
1."稅款所屬期間":為稅款所屬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屬期月(季)度最后一日.
年度中間開業的納稅人,"稅款所屬期間"為當月(季)開始經營之日至所屬月(季)度的最后一日.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況填報.
2."納稅人識別號":填報稅務機關核發的稅務登記證號碼(15位).
3."納稅人名稱":填報稅務機關核發的稅務登記證記載的納稅人全稱.
三、各列次的填報
1.第一部分,按照實際利潤額預繳稅款的納稅人,填報第2行至第17行.
其中:第2行至第17行的"本期金額"列,填報所屬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數據;第2行至第17行的"累計金額"列,填報所屬年度1月1日至所屬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計數額.
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計算預繳稅款的納稅人,填報第19行至第24行.
其中:第19行至第24行的"本期金額"列,填報所屬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數據;第19行至第24行的"累計金額"列,填報所屬年度1月1日至所屬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計數額.
3.第三部分,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方法預繳的納稅人,填報第26行.
其中:"本期金額"列,填報所屬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數額;"累計金額"列,填報所屬年度1月1日至所屬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計數額.
四、各行次的填報
1.第1行至第26行,納稅人根據其預繳申報方式分別填報.
實行"按照實際利潤額預繳"的納稅人填報第2行至第17行.實行"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的納稅人填報第19行至第24行.實行"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方法預繳"的納稅人填報第26行.
2.第27行至第33行,由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以下簡稱匯總納稅企業)填報.其中: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在填報第1行至第26行基礎上,填報第28行至第31行.匯總納稅企業二級分支機構只填報本表第30行、第32行、第33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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