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稅收入的企業所得稅稅務處理?
1.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不征稅收入不計入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2.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3.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額所得額時扣除.
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 行政事業性收費 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
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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