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相關知識?
1、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年度計算.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也就是5月31日前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2、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到十二個月的,應當以其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
3、企業依法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獨立的納稅年度.比如在納稅年度中間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等終止生產經營情形,需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算的,應在清算前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款;
4、納稅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自停止生產、經營之日起6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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