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申報錯誤如何處理?
需要再重新申報.
根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規定:
第一、企業納稅人在匯算清繳期間發現申報有誤的,可在期限內重新辦理申報.
第二、如果企業所得稅預繳稅款<應繳稅款的,應在匯算清繳期內結清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如果預繳稅款>應納稅款的,主管稅務機關按規定及時辦理退稅,或者經過納稅人同意后抵繳其下一年度稅款.
第三、 企業納稅人應該在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對企業所得稅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稅款.
第四、企業在納稅年度中間發生解散、破產、撤銷等終止生產經營情形,需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算的,應先向主管稅務機關上報后才能清算,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進行匯算清繳.
第五、納稅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應在納稅年度終了后15日內完成,預繳申報后進行當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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