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區外修建道路計提折舊能不能稅前列支?
不能。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贊助支出 不得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 第十條第(六)項所稱贊助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支出。《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規定,在計算應 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準予扣除。《企業 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所稱固定 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 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可見,由于貴公司支出的道路款是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 的非廣告性質支出,屬于“贊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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