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費用里面的招待費怎么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一、一般情況下企業的業務招待費包括兩部分:
1、日常性業務招待費支出,如餐飲費、住宿費、交通費等。
2、重要客戶的業務招待費,即除前述支出外,還有贈送給客戶的禮品費、正常的娛樂活動費、安排客戶旅游的費用等
二、招待費具體范圍如下(不僅以下范圍):
1、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宴請或工作餐的開支。
2、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贈送紀念品的開支。
3、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旅游景點參觀費和交通費及其他費用的開支。
4、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業務關系人員的差旅費開支。
5、一些設立內部食堂的企業,在為其內部職工提供工作餐的同時,負責招待一些外部客人的費用也屬于業務招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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