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投資的所得稅怎么處理?
無形資產是指納稅人長期使用但是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應區別確定:(1)投資者作為資本金或者合作條件投人的無形資產,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金額計價;(2)購入的無形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3)自行開發并且依法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照開發過程中的實際支出計價;(4)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照發票賬單所列金額或者同類無形資產的市價計價。無形資產應當采取直線法攤銷。受讓或投資的無形資產,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分別規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法定有效期限與合同或企業申請書中規定的受益年限孰短原則攤銷;法律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的受益年限攤銷;法律和合同或者企業申請書沒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或者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攤銷期限不得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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