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付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如何處理?
如果在境內時間不超過6個月不構成常設機構的,不在境內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如果該項服務符合特許權使用費征稅的,則應按特許權使用費轉讓繳納企業所得稅,而不論其在境內時間是否超過六個月,均應按收入全額10%預提企業所得稅。
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根據以上規定,如果該境外公司的服務發生地在境外,按上述原則,按勞務發生地確定屬于境外所得,如果該公司屬于《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非居民:“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其來源于境外所得不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以上就是小編針對【境外付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如何處理】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希望對您幫助,如果想了解學習更多會計實操、稅收實務問題,可以關注“中國會計網”公眾號,進入會計實務交流群,免費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