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財會〔2023〕15號
各市財政局,省黃三角農高區財政金融局,省直各部門(單位),各省屬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促進會計人員知識更新,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根據《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財會〔2018〕10號)、《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財會〔2022〕35號),結合我省實際,現將2023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對象
我省轄區內行政事業單位、企業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中(以下稱“單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會計人員”)。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應先進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有關要求按照《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魯財會〔2022〕6號)規定執行。
二、繼續教育學分
我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每年取得的學分不少于60學分,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求進行。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將作為參加會計資格考試、職稱評審、高端會計人才選拔、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等人才選拔、培養、表彰的必要條件。
三、繼續教育內容和形式
(一)繼續教育內容
按照《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指南(2022年版)》規定,繼續教育內容設置專業通識知識、專業核心知識和專業拓展知識三個類別。專業通識知識包括會計職業道德、會計法治、會計改革與發展三個科目;專業核心知識包括企業財務會計、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農村會計、管理會計、內部控制、財務管理、稅收實務、會計信息化八個科目;專業拓展知識包括可持續信息披露、審計基礎、金融基礎、財經相關法規、其他財會熱點五個科目。
主要內容有:會計職業道德與誠信體系建設、會計法律法規制度、新時代我國會計改革與發展、新中國會計發展沿革、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會計準則、政府會計準則制度、非營利組織及基金類會計制度、農村會計制度、管理會計理論與應用、內部控制理論與應用、財務管理理論與應用、稅收法律法規制度與實務應用、會計數據標準應用、數字技術在會計與財務工作中的應用、可持續信息披露研究動態、審計基礎知識、金融基礎知識、財政金融法律法規、公司治理法律法規、會計與財務前沿問題、財稅體制改革熱點問題。
各市財政局應根據本地實際確定繼續教育的具體內容,并加強對網絡教育課件和面授教育課程的審核把關,不得將會計考試培訓課程以及內容陳舊、錯誤的課程納入繼續教育,保證課程質量。省財政廳將對網絡繼續教育機構的課件進行抽查,對于課件質量低下、內容陳舊、與現行制度準則等規定不一致的,將責成相關財政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二)繼續教育形式
我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形式主要有網絡教育、面授教育及視同繼續教育等形式。
1.網絡教育。由各市財政局負責組織實施,各市財政局公布本轄區網絡繼續教育機構名單及繼續教育網站地址,會計人員參加網絡教育,需從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所屬地財政局公布的網絡繼續教育機構中選擇一家注冊學習。
2.面授教育。中央駐魯單位、縣級(含)以上財政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可組織會計人員進行面授教育培訓。財政部門以外的單位組織面授教育的,應于開班前5個工作日內將培訓通知、課程安排、師資等材料報財政部門備案,經審核后開展教育培訓。會計人員涉及單一行政區域的,向該行政區域財政部門備案;會計人員跨行政區域的,向上一級財政部門備案。為確保教育質量,財政部門將不定期對面授教育開展情況進行現場評估和檢查。未按要求備案的,不予登記繼續教育記錄。
3.視同繼續教育。參照《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有關要求執行。
四、繼續教育登記
繼續教育記錄登記分為財政部門統一登記和個人申報—財政部門審核登記兩種方式。
(一)財政部門統一登記
參加財政部高層次財會人才素質提升工程、省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省會計學會培訓以及通過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會計人員,其繼續教育記錄由省財政廳于2023年12月31日前統一登記。
參加網絡教育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記錄由各市財政局統一登記,登記應于各市繼續教育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
財政部門以外的單位組織面授教育的,需于培訓班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向備案的財政部門提供人員簽到表、會計人員名單等材料,由財政部門在收到材料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
(二)個人申報—財政部門審核登記
參加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升級并通過考試、承擔會計類研究課題、公開發表會計類論文、公開出版會計書籍、參加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等繼續教育培訓的,由會計人員在信息采集系統進行申報并上傳證明材料,由所屬地財政部門進行審核登記。
個人申報訪問路徑:1.山東省財政廳網站—“山東會計管理”專題網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入口—視同繼續教育采集入口;2.山東會計信息網—山東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信息采集—視同繼續教育采集入口。
五、有關要求
(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統一規劃、分級管理的原則。省財政廳負責指導、監督全省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各市財政局負責組織開展本地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各市的繼續教育工作原則上應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各市財政局要結合本地會計管理工作實際,及時公布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方式、時間和要求,加強對繼續教育政策的解讀,及時做好繼續教育備案、登記等工作。
(三)要積極發揮各級會計學會、繼續教育基地在開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方面的作用,鼓勵、引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參與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四)各市財政局在選取網絡繼續教育機構時,要堅持合法規范、有效可控的原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等法律法規,確保繼續教育質量。
山東省財政廳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