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等三部門關于發布《企業社會保險申報繳費指南》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島市醫療保障局通告2024年第6號 2024-06-19 各區(市)稅務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障局,各市局局內各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企業辦理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業務的服務體驗,降低辦事成本,保障企業和職工合法權益,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島市醫療保障局共同制定了《企業社會保險申報繳費指南》,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島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6月19日 企業社會保險申報繳費指南 本市行政區域內企業、民辦非企業、社會團體、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以下簡稱“企業”)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及稅務部門征收的其他社會保險費(以下統稱“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適用本指南。 一、參保登記 企業在辦理市場主體設立登記時,應同步完成社會保險參保登記,其中五證合一的單位也可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島市醫療保障局官方網站自助辦理,非五證合一的單位需攜帶批準成立證件及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到社保、醫保經辦機構辦理。 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應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等相關材料,并在項目所在地辦理參保登記。 已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企業,社保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五證合一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部門可直接接收行政審批部門的變更數據進行更新,非五證合一的單位需攜帶批準成立證件及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到社保、醫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信息關聯 企業辦理參保登記后,需按稅務部門相關規定辦理參保信息關聯確認。(具體操作請掃描以下二維碼)。
三、人員增減 企業人員發生增減變化的,應當于每月申報繳費前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部門的渠道辦理當月人員增減登記。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在施工期內可隨時辦理人員增減變化。 四、基數申報 企業應當于每年1月底前向稅務部門申報上年度職工繳費工資(即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稅務部門按不低于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不高于300%的原則,對企業申報的年度職工工資進行保底封頂,最終確定企業及其職工當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年度繳費工資申報截止后,需補報、更正年度繳費工資,應辦理單位社會保險費年度繳費工資調整業務。其中企業年度繳費工資如需調低,需攜帶相關資料到辦稅服務廳、社保醫保大廳的稅務窗口、進駐政務審批大廳的綜合辦稅服務廳進行辦理。 除另有規定外,繳費工資調整后同一年度的應繳費額追溯調整。 新招收錄用的職工,企業應按起薪當月的工資收入申報,次年進行繳費基數年度申報時,再按上年度工資總額申報,如果上年度發放的工資不滿十二個月,換算為十二個月的工資進行申報。 五、日常申報 企業應當于費款所屬期當月月底前自行向稅務部門進行全員全險種申報、繳費。職工個人繳費部分由企業根據社會保險費相關法律法規代扣代繳。 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在項目開工前,由施工總承包單位按照項目工程總造價的一定比例一次性代繳項目工傷保險費。 六、費款繳納 (一)繳費方式 企業可通過以下渠道繳納社會保險費: 1.線上繳費 企業可登錄青島市電子稅務局,通過扣費協議實扣、二維碼繳費(可支持微信、支付寶、云閃付繳費)等方式自行完成社會保險費繳納。 2.銀行繳費 企業通過青島市電子稅務局自行打印銀行端查詢繳費憑證,或到辦稅服務廳、社保大廳的稅務窗口或政府綜合服務大廳的稅務窗口打印銀行端查詢繳費憑證,持銀行端查詢繳費憑證到銀行繳納社會保險費。 3.服務廳繳費 企業可到辦稅服務廳、社保醫保大廳的稅務窗口或政府綜合服務大廳的稅務窗口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各服務廳均支持簽訂代扣繳協議扣款繳費,POS機刷卡繳費、二維碼繳費等)。 ★2024年7月1日起,不再保留委托“自動扣款”繳納社會保險費方式。 (二)費款補繳 企業存在辦理政策性補繳等特殊情形以及2024年7月1日前社會保險費欠費的,應當先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部門申報,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部門核定生成應補繳費額后,再向稅務部門繳納。費款所屬期在2024年7月1日后的,由稅務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憑證開具 稅務部門負責開具單位完稅證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部門負責開具單位參保證明和個人參保證明;職工個人繳費證明由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部門依職權開具。 八、費款退付 企業申請社會保險費退費的,暫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部門處理,企業應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部門報送《社會保險退費申請表》、《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等相關材料,到社保、醫保經辦機構辦理。 九、注銷辦理 企業在辦理市場主體注銷時,對沒有社會保險費欠費及沒有參保人員的,會自動同步進行社會保險登記注銷;對有社會保險費欠費及參保人員的,在結清欠費及辦理參保人員停保后,通過登錄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島市醫療保障局官方網站或社保、醫保經辦機構窗口申請辦理社保登記注銷。其中,適用簡易注銷流程的企業,在注銷公示期內未及時結清欠費及辦理參保人員停保,需重新向行政審批部門申請企業簡易注銷流程。 十、溫馨提示 企業在辦理申報繳費業務時如有疑問,可撥打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咨詢;其他社會保險問題可撥打12333社會保險服務熱線、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社會保險專席或者各區、市醫療保障服務熱線咨詢(見附件)。企業也可到各辦稅服務廳、社保醫保大廳、進駐政務審批大廳的綜合辦稅服務廳現場咨詢。 企業對繳費事項發生爭議的,可向稅務機關提出,也可向社保、醫保經辦機構提出,由相關部門通過繳費爭議協同解決機制共同商議解決。 本繳費指南從2024年7月1日起實行。 稅 屋附件:青島市醫保經辦機構咨詢電話 附件 青島市醫保經辦機構咨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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