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稅務政策指引(2023年版)
青島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稅費政策指引(2024年修訂版) 青島市稅務局 2024-07-10 稅 屋附件:青島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稅費政策指引(2024年修訂版)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 2024年4月 前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推動城市空間結構優化和品質提升。加快推進城市更新,改造提升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和城中村等存量片區功能,推進老舊樓宇改造。2024年青島市政府工作報告顯示,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歷史城區保護更新、舊城舊村改造等城市更新建設攻堅深入推進。 青島市稅務部門積極落實上級和地方的各項工作部署,堅決當好執行者、行動派、實干家,精準高效推動新質生產力發展,持續不斷優化稅收營商環境,以更實作風更大力度更好舉措促進各類經營主體發展壯大,以稅收職能作用的高效發揮助力各項事業高質量發展。 為認真貫徹全面落實青島市委市政府關于城市更新工作和城市建設攻堅行動的戰略部署,促進城市低效用地再開發,集約節約利用土地資源,提升城市功能,優化營商環境,2022年5月,青島市稅務局整理編寫了《青島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稅務政策指引(2022年版)》。根據工作開展、政策變動等情況,2023年,曾對相關內容進行了補充、修訂。進入2024年,根據國家政策變動情況,再次組織對前述2023年修訂的版本進行修訂,形成《青島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稅費政策指引(2024年修訂版)》(簡稱《2024年修訂版》)。 修訂版本的總體架構延續《青島市人民政府推進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見》及《青島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三年攻堅行動》規定的內容,分為6類、10個事項。大類分別是歷史城區保護更新,重點低效片區(園區)開發建設,城鎮老舊小區城中村改造,舊廠房改造,市政設施建設(交通基礎設施、停車設施及公園城市建設,地鐵建設及沿線開發建設)、城市更新與城市建設其他相關事項。基于相關重點工作任務,以改造環節為時間鏈條,梳理青島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過程中,征地、拆遷、安置、建設、施工等涉及的貨物和勞務稅及附加(增值稅及附加)、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財產和行為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方面的稅費政策規定,可作為相關主體辦理涉稅事宜的政策參考。供貨方提供貨物、勞務、服務等,按規定依法申報繳納相關稅費,因篇幅限制,本指引暫不涉及。 《2024年修訂版》涉及的修訂內容主要是:政策變動涉及的文件;原規定2023年12月31日執行到期的有關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政策規定,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號),執行到2027年12月31日;原規定執行至2023年6月30日的《青島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關于延續實施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減免政策的通知》(青財稅〔2023〕5號)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繼續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的規定,沒有延續政策,經財行處確認后,相關規定在修訂中刪除;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3號),對公租房稅收政策相關內容進行調整,執行至2025年12月31日;公園城市建設及《青島市公園城市建設規劃(2021-2035年)》、《青島市地鐵建設及地鐵沿線開發建設三年攻堅行動方案(2022-2024年)》等相關內容;同時,對原版本引用文件及附件、引用條款等,進行了新一輪訂正。 《2024年修訂版》相關內容依照有權部門主動公開的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稅務規范性文件等編纂,青島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相關稅費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的相關內容。本指引可作為政策參考,不構成約束性規范。涉及的具體政策內容,以有權機關發布的法律、行政法規、稅務規范性文件的正式文本為準。未盡事宜,按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規定執行。《2024年修訂版》發布后,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上級文件等對相關事宜作出規定的,以有權機關的規定為準。后續將繼續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青島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工作情況對本指引適時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