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應試人員須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上注冊、報名和繳費。
報名時間:8月14日9∶00—9月2日16∶00;
繳費時間:9月5日9∶00—9月13日16∶00。
首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應試人員,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并上傳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的正面證件照(上傳照片前應使用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處理,通過后方可上傳),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資格證書等。以往已在報名服務平臺注冊過的應試人員不得更換照片。己注冊的應試人員無需重新注冊,但須完善相關信息。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按規定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報名,切勿輕信虛假宣傳。應試人員報名時,須如實填報信息,誠信參考,本人簽署(提交)《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機構填報本人報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諾。
(二)報名服務平臺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信息進行在線自動核驗,提交補充相關信息24小時后登錄報名服務平臺查詢核驗結果,核驗完成后方可報名。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如應試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現場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相關內容。
(三)報名期間,應試人員務必仔細對照報名條件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報名服務平臺將報考信息與報名條件進行比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點擊報名確認按鈕,進入繳費狀態,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應試人員應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報名參加考試(資格核查、合格證書發放均由該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由于個人原因報錯科目、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核查通過后,無法修改報名信息,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應試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或撤回承諾申請的應試人員,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一經選擇無法更改為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請慎重選擇。
(四)資格核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截止時間統一定于9月4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以下三種情況的應試人員須在報名服務平臺中上傳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按照規定時間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規定核查點接受現場核查,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
(1)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應試人員;
(2)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報名事項的應試人員;
(3)撤回承諾申請的應試人員。
上述應試人員現場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4)相關初級資格證書(僅高中、中專、職高、技校學歷報考中級經濟的提供)。
2.以下四種情況的應試人員須在報名服務平臺中上傳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電子版、學歷(學位)證書在線驗證/認證報告PDF版(此項僅大專及以上高等教育學歷學位的應試人員上傳)、學歷證書電子版(此項僅高中、中專、職高、技校學歷報考中級經濟的應試人員上傳),按照規定時間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規定核查點接受現場核查,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
(1)具有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學歷或2002年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應試人員;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應試人員;
(3)身份或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驗的應試人員;
(4)其他身份證件類型或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驗的應試人員。
上述應試人員現場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使用其他初級職業資格(須對應初級經濟)報考中級經濟的須在報名期間上傳相關初級職業資格證書電子版,按照規定時間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規定核查點接受現場核查,核查通過后方可進行繳費。
上述應試人員現場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相關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原件。
4.應試人員上傳材料無法辨別真偽或其他需要到現場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可要求應試人員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核查。
(五)各市要嚴格報名資格核查工作,可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應試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復核,并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電子版)備查。資格核查工作貫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過程,各市要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全程接受社會監督。
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過程中發現應試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考試結束后將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績按無效處理。
(六)忘記登錄用戶名、密碼的,與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聯系。報名系統操作問題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聯系方式:010-87901800)進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