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優化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通知
青住金發〔2024〕10號 2024-10-12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為更好滿足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決定優化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購買我市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新建商品房的,可申請提取購房人及其直系親屬名下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直系親屬是指購房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延續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青住金字〔2023〕55號)廢止,其他未作調整事項按原規定執行。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