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東省初級會計準考證打印時間
會計初級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將于2025年4月16日前,在山東省財政廳門戶網站和山東會計信息網公布,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
2025年初級會計準考證打印入口
登錄“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https://ausm.mof.gov.cn/index/)”或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確認本人參加考試的時間、地點及考生須知。
初級會計職稱準考證打印要求
1.準考證應采用激光打印機打印;
2.照片、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等清晰無誤
3.統一使用A4紙,不分正反面,黑白或彩色均可
4.禁止采用截圖方式打印準考證
5.不得擅自變更準考證的字體式樣、相片等
6.建議適用IE瀏覽器下載準考證
打證時如果系統提示“無此人準考證數據”,有兩種原因:一是報名時考生身份證號填寫錯誤,請考生與報名信息表核對,如個人信息錯誤將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請考生知悉;二是考生沒有繳費,報名不成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不能參加考試。如是他人代報名的,請考生與代報人核實情況。
2025年初級會計考試時間
初級會計資格考試于2025年5月17日至20日進行,共8個批次。《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級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初級 | 5月17日至20日 |
8:30—11: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14:30—17: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第一條 為維護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會計資格考試)考場秩序,按照會計資格考試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考試開始前30分鐘,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臺灣籍考生憑有效身份證明,下同)進入考場,完成電子簽到后,按照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第三條 考生進入考場時,應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機、電子設備應設置成關閉狀態)存放在考場指定位置。
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之外的物品(含電子、通訊、計算、存儲等設備)進入考位,按違紀進行處理。
第四條 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考生可以攜帶裝訂成冊的紙質參考資料。考試期間,不得相互傳遞借閱紙質參考資料,違者按違紀進行處理。
第五條 考生在完成簽到后不得隨意離開考場,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開考場,必須經監考人員同意并由指定的監考人員陪同,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出入考場。考生在考試中途暫離考場,其離場時間計入本人的考試時間。
第六條 考場為考生統一提供演算紙筆。考試結束后,演算紙筆由監考人員統一收回,考生不得帶出考場,違者按違紀進行處理。
第七條 考生入座后,在登錄界面輸入準考證號和居民身份證號登錄考試系統,認真核對屏幕顯示的本人相關信息,閱讀并遵守《考生須知》及《操作說明》,等待考試開始。
第八條 考試時間以考試系統計時器為準。考試開始30分鐘后,未簽到的考生視為缺考,考試系統不再接受考生的登錄。
第九條 進入考場后,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定,維護考場秩序,尊重并自覺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保持考場安靜,遇到問題應當舉手示意。
第十條 考試過程中,如機器設備、網絡、電力出現異常情況,考生應及時舉手示意,請監考人員協調解決,不得自行處置,嚴禁自行關閉或重啟考試機。
因機器設備故障等客觀原因導致答題時間出現損失,考生可以當場向監考人員提出補時要求,由監考人員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考試結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當場提出的補時要求。
第十一條 考試開始9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考生交卷后應當立即自行離開考場,嚴禁關閉考試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交談或喧嘩。
第十二條 考試時間到,考試系統將自動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統一交卷。
第十三條 考試期間,考生應按照考試系統要求進行操作,由于進行與考試無關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第十四條 考試期間違紀違規,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有嚴重和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被記入會計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有關信息將向社會公告,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相關記錄也將納入全國信用共享平臺。
第十五條 本規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此前發布的《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無紙化考試考場規則》(會考〔2017〕4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