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關于2024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申請和2023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領款有關事項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通告2025年第1號 2025-2-28
根據《稅務總局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稅總財務發〔2023〕48號)要求,現將2024年度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委托代征稅款(以下簡稱“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和2023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領款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以上均不含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一、申請及領款期限
代扣、代收扣繳義務人和代征人(以下簡稱“三代”單位或個人)請于2025年3月31日前辦理2024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和已辦理2023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的領款事宜。
二、申報方式
“三代”單位或個人辦理2024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時,需通過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其它事項申請-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申請”)打印《“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表》并加蓋公章后,于2025年3月31日前報送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2024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事宜。
因“三代”單位或個人自身原因,未及時提交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2024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
“三代”單位或個人在年度內扣繳義務終止或代征關系終止的,應在終止后3個月內向稅務機關提交手續費申請資料,由稅務機關辦理手續費清算。
三、領款方式
已辦理2023年度“三代”稅款手續費申請的“三代”單位或個人,請于2025年3月31日前通過電子稅務局(“地方特色-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領款申請”)打印《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領款單》并加蓋公章后,報送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2023年度“三代”稅手續費領款事宜。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