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人員是否需要進行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是否必須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
答:《關于開展本市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和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滬財會〔2019〕20號)規定,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的對象是在本市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等會計工作的人員以及持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非在崗人員(以下統稱“會計人員”)。因此,屬于滬財會〔2019〕20號采集對象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人員,應進行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并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
2.問:報考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是否必須完成繼續教育?
答:根據《上海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滬財發〔2018〕8號)的規定,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是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依據之一。因此,報考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應首先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否則,系統比對報名資格時無法通過,從而無法報名參加考試。
3.問:參加注冊會計師考試,是否可以折算為繼續教育學分,如何辦理?
答:參加全國注冊會計師考試且通過一科以上(含一科)考試,可以折算90學分,從而抵免考試所在年度的繼續教育。
參加全國注冊會計師考試的抵免手續由市財政局統一辦理,會計人員無需到現場辦理。
4.問:會計人員首次參加繼續教育,應當注意什么?
答:本市會計人員首次參加繼續教育之前,應先在上海市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即:上海財政網首頁“專題——會計之窗——個人辦事事項——會計人員信息登記”)中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7個工作日后方可參加繼續教育。
5.問:如何報名參加網絡繼續教育?
答:會計人員通過上海市財政局網站首頁“常用服務查詢”下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查詢”頁面,可登錄對應網校報名參加網絡繼續教育。
6.問:補學2020年度繼續教育何時截止?
答:補學2020年度繼續教育,報名和繳費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24時,學習及測試截止時間為2022年2月28日24時。屆時未完成測試或測試不合格者,相關繼續教育學分將不予確認。
7.問:2021年度繼續教育何時截止?
答:2021年度繼續教育原則上應在2021年完成學習和測試。因故未能完成的,可在2022年補學。
8.問:如何查詢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記錄?
答: 在上海市財政局網站首頁“常用服務查詢”下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查詢”頁面(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7624f2c8-ba8d-4703-b2ab-a31bf303a20a),可以查詢本人繼續教育完成情況。
9.問:本人已經參加對口網絡機構的繼續教育且考試已經通過,為什么在上海市財政局網站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查詢”頁面查詢不到相關記錄?
答:會計人員完成繼續教育學習且通過測試的,可在15個工作日后,通過上海市財政局網站首頁“常用服務查詢”下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查詢”頁面進行查詢。
查詢時,請您輸入上海“一網通辦”的賬號和密碼,或者使用“隨申辦”APP掃碼登錄。建議使用:9.0版本以上(含9.0版本)的IE瀏覽器、63版本以上(含63版本)的Google Chrome瀏覽器或者IE內核9.0以上(含9.0)且9.1版本以上(含9.1版本)的360瀏覽器。
如完成繼續教育15個工作日后仍未查詢到繼續教育記錄的,可向參加培訓的繼續教育機構反映。
10.問:如何將外省市已完成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記錄在本市進行補登記?
答: 會計人員將外省已完成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記錄進行補登記,可通過上海市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即:上海財政網首頁“專題――會計之窗――個人辦事事項――會計人員信息登記”),憑外省市主管繼續教育部門提供的繼續教育完成書面證明,或官網截屏(需提供具體網址,登錄用戶名和密碼等信息,以便核實),或網絡機構證明(需補充該機構為該省市繼續教育指定機構的證明),在“繼續教育抵免申請”模塊提交補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