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等部門關于調整本市普通住房標準的通知
為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將調整本市普通住房標準事宜通知如下:
可以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是五層以上(含五層)的多高層住房,以及不足五層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舊式里弄等;二是單套住房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上海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