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區關于印發《金山區促進若干重點領域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的通知
金發改規〔2024〕1號 2024-03-28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金山區促進若干重點領域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已經第49次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4年3月28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2024年1月1日至本文件執行前,符合本文件支持條件的,參照執行本政策。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金山區經濟委員會
上海市金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上海市金山區財政局
上海市金山區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28日
稅 屋附件
金山區促進若干重點領域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
為進一步優化升級我區服務業產業結構,推動傳統服務業升級提升,促進新興服務跨越發展,根據《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滬府辦發〔2021〕7號),聚焦我區服務發展“補短板”,圍繞培育壯大市場主體、提升商貿業能級、優化品質生活供給以及鼓勵高端專業服務發展等重點方向,積極打造具有金山特色的現代服務業發展體系,進一步加快經濟提質增效、轉型升級,特制定本支持政策。
一、培育壯大市場主體
1.鼓勵服務業規模化發展。對當年度首次納統的現代服務業企業,給予最高5萬元納統獎勵,第二年達到營業規模及增幅目標的再給予最高15萬元獎勵;鼓勵平臺型企業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服務力度,每培育1家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給予一次性2萬元獎勵。對新增的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給予一次性2萬元的獎勵。對商品銷售額年度首次達到10億元、20億元的,或零售額在年度首次達到1億元、5億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累計不超過20萬元。(區發改委、區經委〔區商務委〕)
2.鼓勵服務業融合發展。培育服務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新產業”,對總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獲得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支持的項目,按照1:0.5的比例安排區級配套資金。對總投資500萬元以上,獲得區級支持資金的項目,給予最高80萬元支持。鼓勵社會資本利用存量資源改造建設文化、旅游、商業、體育等綜合體,對改造資金超過500萬元的,按照不超過投資金額的5%給予補貼,最高100萬元。(區發改委)
二、提升商貿服務能級
3.支持電子商務發展。鼓勵企業通過自營平臺或第三方平臺開展商品網絡銷售。對納統銷售額首次超過1億元、5億元、10億元、30億元的電子商務企業,分別給予10萬、20萬、30萬、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其進出口交易額首次達1000萬美元以上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國家和本市商務部門認定的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直播電商基地、企業,最高給予項目運營方、企業80萬元扶持。(區經委〔區商務委〕)
4.加快商業載體建設升級。對商業載體首次實現年度限額以上社會消費品零售總規模達到5億元、10億元的,分別給予項目運營方一次性10萬元獎勵,累計不超過20萬元。鼓勵運營單位積極打造“文、商、旅”融合的特色街區,對新獲評國家級、市級特色商業街區或示范社區商業[3]等稱號的,分別給予項目運營方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對打造主題商業街區的,按照固定資產投資的20%給予項目建設方扶持,最高300萬元。鼓勵拓展數字應用場景實現精準營銷、智能購物、智慧管理等功能,促進綠色發展,對新獲評國家級、市級數字化商圈、商街、綠色商場稱號的,給予項目運營方最高30萬元的獎勵。(區經委〔區商務委〕)
5.支持首發經濟發展。積極發展首發首店經濟,進一步提升消費品質、激發消費活力。對商業綜合體、商業街區引入知名品牌開設全國、上海市、金山區首店的,最高給予項目運營方50萬元的年度獎勵。對新獲評“上海市首發經濟引領性品牌”稱號,給予企業一次性10萬元獎勵。(區經委〔區商務委〕)
6.提升餐飲及住宿品牌。提升餐飲品牌知名度,對列入知名推薦榜單、綠色餐廳榜單的餐飲企業,給予最高5萬元的獎勵。支持文旅品牌創建,對新獲得國家級、市級品牌稱號的文旅企業,最高給予10萬元獎勵。鼓勵知名品牌酒店落地,對新引進的國際酒店品牌前20強、國內知名酒店品牌10強等著名集團,按照四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或提升,正式以該集團高端酒店品牌冠名(管理期限在5年以上),開業在1年以上的酒店,掛牌四星或達到同等標準的給予一次性資金50萬元,掛牌五星或達到同等標準的,給予一次性資金扶持100萬元。(區經委〔區商務委〕、區文旅局)
7.培育夜間經濟市場。加大夜間經濟新地標創建力度,鼓勵打造夜間特色消費模式和項目,對新獲評國家級、市級夜間經濟示范項目或特色項目等稱號的,最高給予項目運營方50萬元的獎勵。鼓勵企業實施夜間亮化工程,對企業投資額10萬元以上實施夜景氛圍營造、夜間燈光亮化、打造夜間消費場景的,給予投資額10%的補助,每家企業每年最高10萬元的補助。(區經委〔區商務委〕、區發改委)
三、優化品質生活供給
8.鼓勵文旅資源開發。支持知名品牌或上市文化旅游企業在我區投資運營旅游項目(不含住宿項目),對新增的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費用)在1000萬元及以上的文旅項目,按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100萬元。支持各文旅企業培育新業態,對經認定后新增的體驗性消費項目,年營業額超過1000萬元并取得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應的,按總投資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20萬元。(區文旅局)
9.支持文旅提質增效。對A級景區當年營業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且增幅不低于8%的,按照增幅高低對前2名景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A級景區當年營業收入不低于500萬元且增幅不低于10%的,按照增幅高低對前2名景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區文旅局)
10.鼓勵廣告產業集聚發展。對創建市、區級廣告產業園區(或創新工場)的,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15萬元的資助;鼓勵企業數字化轉型、創意創新,在國內國際各類廣告賽事活動中獲獎的,或獲評市、區兩級優秀廣告創意項目的,給予最高15萬元的資助;鼓勵發展公益廣告,對企業參與公益廣告主題征集活動獲獎的,以及獲評市、區兩級優秀公益廣告項目的,給予最高5萬元的資助。(區市場監管局)
11.支持高質量文體活動。鼓勵社會力量主辦、承辦在國內和本市范圍內有一定影響力的體育賽事活動,對主辦、承辦的社會組織和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的獎勵。支持文旅企業舉辦城市品牌宣傳活動,鼓勵引進商業性文旅會展、文旅節慶和演藝活動等,按照活動等級,給予舉辦方最高20萬元的資金扶持。(區體育局、區文旅局)
四、鼓勵高端專業服務發展
12.支持軟件信息業發展。鼓勵相關企業開展數字化轉型標準體系貫標工作,對首次通過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模型認證等貫標評定且達到一定等級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鼓勵軟信企業面向經濟、生活、治理領域數字化轉型場景開展技術研發與應用,經評審公示通過后,給予項目總投資30%的資金支持,最高100萬元。支持軟信企業申報市級項目,對獲上海市城市數字化轉型項目、高端軟件和信息服務創新等市級專項資金扶持的,給予市級資金30%的配套支持,最高100萬元。對獲得上海市軟件領域人才專項獎勵、上海市軟件企業核心團隊專項獎勵的人員和團隊,按市區兩級0.45:0.55比例給予配套獎勵。(區科委)
13.培育數字經濟產業生態。鼓勵企業在上海數據交易所掛牌交易,對獲得數據產品登記憑證與數據交易憑證的企業,給予交易額5%,累計最高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平臺服務商為金山區內的中小企業核心業務上云上平臺提供服務,經評審公示通過后,給予平臺服務商上一年度的上云上平臺實際服務金額10%的資金支持,最高100萬元。(區科委)
14.培育智力驅動型專業服務。聚焦法律服務、咨詢服務、會計服務、檢驗檢測認證服務等專業服務,支持細分領域優質專業服務機構集聚重點轉型區域,對在我區租房或者購房實體化運營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資金扶持。對新設立或新遷入滿一年的,營業收入達1000萬的,給予最高30萬元落戶獎勵;落戶滿三年,根據綜合貢獻度再給予最高50萬元成長獎勵。支持做優律師事務所品牌,本市以及長三角地區優質律師事務所在本區設立分所滿一年,設有與本區重點產業定位相符的專業服務團隊,給予最高10萬元專業落戶獎勵。經認定為上海市品牌專精型律師事務所的,參照本區關于“專精特新”企業的有關政策給予獎勵。(區發改委、區司法局)
15.促進金融業發展。對新設持牌金融機構、新設地方金融機構給予最高200萬元的開辦費補貼。對于稅收戶管地在金山區的新設持牌金融機構,額外再給予最高200萬元的落戶補貼,給予機構高管每人最高20萬元的購房補貼或首年度租房補貼。商業銀行在農村地區新設分支機構或服務網點的,給予最高20萬元的租購房補貼;在農村地區新設自助式綜合服務類銀行便利終端機器(ATM機),每臺給予最高5萬元的補貼。(區財政局〔區金融辦〕)
五、附則
1.各責任單位根據職責制定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本政策涉及到的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按照金山區相關資金管理文件精神執行。
2.如遇上級政策調整實施,則按新規執行。區內仍在有效期的產業政策與本政策涉及同一補貼事項的,不重復享受獎勵。
3.本政策自2024年3月28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2024年1月1日至本文件施行前,符合本文件支持條件的,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