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本市產品碳標識認證服務綠色低碳供應鏈建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滬市監認證[2024]0268號 2024-5-31 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區發展改革委、區經委(商委、科經委)、區生態環境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關于加快推進本市產品碳標識認證服務綠色低碳供應鏈建設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區域實際,予以推進落實。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加快推進本市產品碳標識認證服務綠色低碳供應鏈建設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及本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系列部署,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統籌運用質量認證服務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國市監認證發〔2023〕8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的意見》(發改環資〔2023〕1529號)、《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加快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打造綠色低碳供應鏈的行動方案〉的通知》(滬府辦〔2024〕8號),加快在本市重點領域和成熟行業率先開展產品碳足跡、碳中和等碳標識認證(以下簡稱“產品碳標識認證”)試點及推廣,進一步促進產業鏈供應鏈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有力支撐本市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和構建新發展格局戰略任務,聚焦建設“五個中心”重要使命和強化“四大功能”定位要求,堅持因地制宜、創新驅動,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示范引領、開放合作,統籌標準、計量、檢測、認證優勢資源,構建產品碳標識認證工作體系,完善提升產品碳足跡專業服務能級,按照“成熟一個、推進一個”的原則,逐步實施產品碳標識認證,有效增加綠色低碳產品和服務供給,推動形成涉碳類認證結果廣泛采信、應用場景豐富的公共服務體系,為加快打造綠色低碳供應鏈、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撐。 到2025年,本市產品碳標識認證工作及保障體系初步構建,完成鋼鐵、化工等重點行業20個與國際接軌的產品碳標識認證配套技術文件,推動形成30個產品碳標識認證試點應用示范,評選一批長三角一體化推進產品碳標識認證試點及應用的典型案例,培育一批綠色低碳檢測認證專業服務機構。 到2030年,產品碳標識認證工作及保障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產品碳標識認證覆蓋鋼鐵、化工等重點行業產業鏈供應鏈上下游,并拓展至消費端。完成100個與國際接軌的產品碳標識認證配套技術文件,推動形成200個產品碳標識認證采信應用場景。培育一批具有國際服務水平的綠色低碳檢測認證專業服務機構,集聚一批管理規范、運作良好的檢測認證雙碳信息服務平臺。 二、重點任務 (一)加快建立碳標識認證工作體系 設立碳標識認證聯絡協調機制。市市場監管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建立溝通對接機制,定期召開聯絡協調會議,統一有序推進本市產品碳標識認證試點及推廣應用工作。依托本市檢測認證相關行業組織、雙碳公共服務平臺、專業服務機構等,成立碳標識認證試點推進工作專班,負責試點工作的總體謀劃和統籌推進,推動碳標識認證與綠色低碳供應鏈體系的有效銜接、宣傳推廣及拓展研究等工作。專班可以結合試點需要下設若干工作組,全力保障碳標識認證工作的順利推進。(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生態環境局,各有關單位) 構建碳標識認證協同創新機制。加強本市產品碳標識認證服務主體建設,推動形成政府引導、企業、技術機構及行業組織參與的協同創新機制。政府部門加強對認證技術創新的政策激勵和平臺搭建。行業組織、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加強對認證技術創新的理論與科研支撐。認證等技術機構積極參與重點行業產品碳足跡核算模型、重點產品碳排放因子測算、PCR產品種類規則及背景數據庫建設等工作。支持認證機構運用數字化、智能化等手段,創新認證技術和方法,支撐碳足跡數據采集、碳排放量核定及碳信息披露等工作。(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生態環境局,各有關單位) (二)加快構建碳標識認證管理體系 建立產品碳足跡標準計量檢測體系。充分發揮本市相關機構、重點企業等各類主體作用,加大“雙碳”基礎通用、排放計量規范、低碳設計與固碳技術應用、采樣與監測、管理評價等標準規范研制力度。充分發揮本市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作用,提升碳排放數據質量。推動重點行業以行業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等形式,先行研制對接國際、技術領先、市場成熟度高的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和標準。支持具備條件的產品碳足跡核算標準轉為國家標準。鼓勵開展能源、工業、建筑、交通領域碳排放檢測技術研究,支持相關領域檢驗檢測資質能力建設。(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各有關單位) 加強碳標識認證規則編制。根據國家產品碳標識認證制度要求,指導認證機構率先在鋼鐵、化工等重點行業,基于生命周期理論、供應鏈覆蓋面、活動數據豐富程度、排放因子質量等級、綠色電力應用等因素,科學劃定碳足跡評價系統邊界和評價原則,編制國際通行的高質量產品碳足跡認證規則。督促認證機構加強認證規則質量評估,按國家認監委規定及時備案。督促行業組織通過制定認證規則編制指引等方式,加強行業自律。鼓勵認證機構結合本市產業布局、產品特色及市場需求,創新研發科學規范的產品碳標識認證規則,在鋼鐵、化工、新能源汽車、電動機等重點行業,以及紙制品、飲料乳制品等快消品行業探索開展產品碳足跡認證,增加綠色低碳認證項目供給,支撐行業龍頭企業發揮綠色低碳“頭雁效應”。(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各有關單位) 推廣涉碳類認證制度。支持認證機構圍繞產學研用等方面加強協作,按照國家和本市碳減排、碳清除、碳披露等發展需求,圍繞產業鏈、供應鏈綠色化、智能化、數字化轉型發展要求,自主研發碳相關管理體系和服務認證項目,積極對接綠色低碳供應鏈公共服務平臺,充分發揮產品、管理體系和服務認證對提升碳達峰碳中和治理能力的支撐作用。鼓勵認證機構針對不同對象,統籌運用現有以排放核查為基礎的直接涉碳類認證制度及綠色產品、能源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等間接涉碳類認證制度,為企業提供一攬子降碳減排方案。(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各有關單位) 加強涉碳類認證檢測機構培育。加強涉碳類認證技術創新、行業規范等高品質課程設計,以領軍人才對話沙龍等形式,開展認證檢測技術培訓與交流活動,加快高技術人才培養和儲備。積極搭建工作平臺,促進“認企對接”“檢企對接”,暢通涉碳類認證檢測供需渠道。加強政策指引,建立涉碳類認證檢測機構梯次培育計劃。鼓勵認證檢測機構提升技術能力和服務水平,在本市開展碳足跡核算、評價、認證、管理咨詢等專業業務。支持檢測認證行業力量建設第三方“雙碳”信息服務平臺,鼓勵有實力的本土認證檢測機構到境外布點,成為國際認可的第三方機構,積極拓展境外涉碳類認證、評價業務。爭取市場監管總局支持,鼓勵行業組織、認證機構加強“雙碳”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為推動涉碳類認證國際互認提供上海方案。(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生態環境局) 優化涉碳類認證檢測機構監管機制。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加強對各類涉碳類認證評價活動的規范和引導,加大認證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和認證有效性抽查力度,依法查處認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碳排放核查檢測機構排查整治,加大對不實和虛假檢驗檢測報告的打擊懲處力度。加強碳排放核查和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能力驗證、授權簽字人考核工作,提升檢驗檢測機構能力水平。探索綜合運用信用懲戒、事中事后監管和同行評議等制度措施,保障碳達峰碳中和認證制度規范有效實施。(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 (三)逐步健全涉碳認證采信應用體系 加強財稅金融采信。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激勵作用,做好對綠色低碳供應鏈相關涉碳類認證工作的支持。鼓勵各區結合實際,加大相關政策支持。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將涉碳類認證結果作為提供綠色金融和轉型金融服務的重要采信依據。研究探索涉碳類認證相關保險機制。(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金融監管總局上海監管局、市委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各區) 加強綠色低碳采購。按照政府采購管理規定,加大對綠色低碳產品和服務的政府采購力度。鼓勵國有企業率先建立綠色低碳采購管理制度,將涉碳類認證結果納入采購評估體系。鼓勵其他企業積極采購通過認證的綠色低碳產品和服務。鼓勵大型商超、電商平臺等采銷涉碳類認證產品,暢通綠色低碳認證產品銷售渠道。(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商務委,各區) 加強采信應用示范。鼓勵鋼鐵、化工等外向型產業,飛機、造船等戰略性產業,電子、快消品等民生消費領域的鏈主企業,率先采信產品碳標識等涉碳類認證結果,推動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成效逐步輻射至產業鏈上下游及供應鏈各環節。支持在社會生活和消費等場景中引入綠色低碳產品和服務,鼓勵公眾購買和使用具有綠色標識、碳標識的產品和服務。推動行業、企業、園區等探索實踐不同場景下的涉碳類認證結果應用,形成質量認證服務行業、企業實現“雙碳”目標的典型案例,助力打造重點園區、行業、區域碳達峰碳中和示范標桿。(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各區,各有關單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統籌協調 本市產品碳標識認證試點在市產品碳足跡和綠色低碳供應鏈工作部署安排下,由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推進。各區市場監管局要高度重視涉碳類認證工作,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落實舉措、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要主動對接本地區相關主管部門,做好溝通對接,推進協作聯動與資源共享;要積極爭取政策和資金支持,確保任務落實到位。 (二)推動合作互認 各部門要支持引導產學研用等各領域自愿性聯盟組織加強科研聯合攻關、高層級技術交流與人才培養,推動產業鏈供應鏈涉碳類技術與人才集聚,逐步實現“雙碳”相關數智平臺、服務平臺有效對接,持續提升碳數據采集、背景數據庫建設、碳足跡核算與認證、碳信息披露等工作質量和成效。協同拓展認證結果的采信應用場景,推動長三角三省一市實現涉碳類認證制度的銜接和互認。 (三)加強宣傳引導 要統籌運用多種形式和載體,持續做好涉碳類認證工作及優秀經驗、典型案例、示范項目等相關宣傳報道工作,引導各行業、各領域運用質量認證手段實現“雙碳”目標。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以質量月、質量認證宣傳周、世界認可日、全國生態日等主題宣傳活動為切入點,持續加強質量認證服務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科普教育,廣泛凝聚共識,形成推動合力,推動社會各方加大認證結果采信應用力度,主動踐行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共同構建綠色低碳發展新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