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本市農業科技創新的實施意見
滬府辦發[2024]9號 2024-07-19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為進一步提升上海農業科技創新策源能力和整體效能,大力發展都市現代農業,促進鄉村全面振興,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快推進本市農業科技創新提出實施意見如下:
一、明確總體要求
堅持國家戰略牽引、產業需求導向,立足上海超大城市特點,圍繞農業產業鏈部署創新鏈、資金鏈、人才鏈,發展農業新質生產力,培育新賽道和未來產業,為上海率先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強勁動力,為加快建設農業強國貢獻上海力量。到2030年,農業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改革不斷深化,涉農高校院所、科研機構、企業產學研合作緊密的新型創新體系更加充滿活力;農業科技自主創新策源能力大幅提升,創新要素整合能力明顯增強,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水平不斷提高,都市現代綠色農業高質量發展取得新成效;培育一批涉農高新技術企業,新增5—8家農業產業領域上市企業,引導社會力量建設3—5家新型研發機構,在農作物新品種、智能農業裝備、農業生物制品等重點領域形成50項以上引領性技術和產品。
二、布局農業科技新賽道
(一)鞏固特色種源優勢。聚焦有競爭優勢的種源領域,加快現代育種技術應用,鞏固強化育種創新優勢。在“人工智能+基因編輯”、單倍體誘導、新型基因編輯等重點領域,突破生物育種底盤技術,建立快速精準育種技術體系,服務種業強國建設。培育節水抗旱稻、設施蔬菜、工廠化食用菌、華系種豬、中華絨螯蟹等自主核心種源,創制或改良一批突破性新品種,搶抓種業振興機遇,做大做強生物種業。(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科委、市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
(二)挖掘生物制造潛力。發展生物合成系統創制、基因合成、分子進化、蛋白設計等合成生物學技術,突破生物合成蛋白的細胞工廠和分子農場技術,開發新型功能食品,培育生物制造業新動能。聚焦有技術基礎和市場潛力的農業綠色投入品領域,創新分子靶標發現、核酸分子遞送、基因重組、微生物發酵等技術,創制RNA農藥、生物大分子獸藥、結構型疫苗、微生物肥料等綠色投入品,提高自主創新產品市場占有率,為農業綠色轉型提供支撐。(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科委、市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
(三)補強現代設施農業。在溫室和植物工廠領域,突破目標識別、智能控制和作業運動等關鍵核心技術,研制智能農業裝備專用元器件,研發柔性農業機器人。創新綠色低碳和數字賦能的智能生產關鍵技術和裝備,形成國產設施溫室控制模型和軟硬件技術體系,實現茄果、葉菜等溫室生產智慧決策和智能控制。開發基于多技術體系智能集成的垂直農業生產系統,創設生產型植物工廠,形成融合溫室制造、設施裝備、控制軟件、農藝技術、生產運營等系統技術模式,建設現代設施農業,服務設施農業轉型升級。(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科委、市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
三、深化農業科技體制機制改革
(一)推進農業科研機構評價改革。充分發揮評價的激勵約束作用,引導農業科研機構圍繞產業鏈布局創新鏈,突出市場導向和需求導向,促進科研活動與產業發展深度融合。建立以創新績效為核心、中長期綜合評價與年度抽查評價相結合的評價機制,重點評價關鍵核心技術、產品研發的先進性和成熟度、成果轉化與技術應用推廣能力、對行業技術進步的帶動作用。加強評價結果在科研管理中的應用,在經費預算、績效工資、科技項目承擔、科技人才推薦、科技創新基地建設、科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考核評價等工作中,將評價結果作為重要依據。(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科委、市委組織部、市人才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二)改革農業科技人才評價機制。深化科技人才綜合評價改革,以“評什么、誰來評、怎么評、怎么用”為著力點,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對于科研推廣機構中的基礎研究類、應用研究類、科技服務類人才,分類建立評價體系,科學設定考核周期,實現評價、使用和激勵相結合,并將評價結果作為職稱評定、職務晉升、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確定、項目支持、科技獎勵等的重要依據。引導企業根據崗位職責,分類建立評價要素和標準,自主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推動企業科研人員收入與創新績效掛鉤。(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改革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機制。科學設置科技成果的使用權、處置權、收益權,探索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長期使用權,開辟科研人員創業的合規性通道。建立審批綠色通道,縮短產品準入批復周期,推動新技術、新產品加快進入市場。(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各涉農區政府)
四、提升農業創新主體能級
(一)構建現代種業創新平臺。按照新型研發機構模式,依托中科院分子植物科學卓越創新中心、上海交通大學、市農科院和“張江種谷”,加強與國家級種業研發平臺的合作,推動相關基地在上海落地建設。依托國家種業陣型企業,整合本市優質農業生物科技資源,構建現代種業創新平臺,引領產業鏈上下游協同創新,培育發展特色種業。(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涉農區政府)
(二)構建智慧農業技術創新平臺。依托國家設施農業工程技術中心,聯合市農科院、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和生物技術、信息技術、數字技術、人工智能等領域的科技型企業,吸納國際國內先進技術和高水平科技人才,按照“三無三有”的機制構建上海智慧農業技術創新平臺,促進長三角設施農業升級換代,服務全國設施農業跨越式發展。(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涉農區政府)
(三)培育壯大涉農科技型企業。加大涉農科技型企業招引力度,加快培育科技型初創企業,構建科技型企業庫。圍繞產業需求,形成完善的“企業出題”機制,引導高校院所、科研機構圍繞企業需求開展技術攻關,立項支持企業牽頭開展以產業應用為導向的集成創新。鼓勵涉農科技型企業聯合研發機構建立企業技術創新中心。涉農科技企業按照規定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相應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各涉農區政府)
(四)打造創新創業高地。發揮本市技術、資金、人才、市場等要素集聚優勢,推進“張江種谷”“上海農業科創谷”“長三角農業硅谷”建設,匯聚農業科技創新資源,培育一批生物育種、生物制造、現代智能溫室和植物工廠等細分領域“隱形冠軍”企業,打造涉農科技型企業集聚區,提升創新策源能級。支持全球植保中國創新中心落戶上海,并培育帶動上下游相關產業。(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各涉農區政府)
五、優化農業科技創新創業生態
(一)重構農業科技項目體系。圍繞服務國家戰略和本市產業需求,構建符合農業科技創新規律和農業產業特點的科技項目組織機制。開展前沿核心技術攻關和關鍵共性技術創新,實行“揭榜掛帥”“賽馬”等制度,擇優支持具有創新優勢的單位,持續推動原始創新。圍繞本市農業產業提質增效需求,推動跨專業、跨行業、跨領域的產品、技術和服務在農業生產場景開展試驗驗證與優化;集成應用具有先進性、實用性的農業新品種、新技術和新裝備,全面提升生產質量效率。優化項目過程管理和綜合績效評價機制,建立不同項目分類評價方法,推動創新效能提升。(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各涉農區政府)
(二)創設農業科技金融產品。推動金融機構結合科技型農業企業的不同發展階段,建立綜合金融服務體系。加大對科技型農業企業首貸、信用貸、中長期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為科技型農業企業融資提供增信。推進農業科技成果超前孵化,打造頭部科技企業。探索研發新型農業保險產品,為農業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應用活動提供風險保障。(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上海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知識產權局、市國資委,各涉農區政府)
(三)深化國際國內交流合作。主動融入全球創新網絡,積極引入國際前沿創新思路和成果,推動原創性農業科研成果在上海孵化,支持高水平科研院所引進或發起成立相關國際科技組織。推進上海優勢農業科技成果在“一帶一路”國家應用推廣。圍繞長三角農業產業布局,推動成立長三角農業科技創新聯盟,加強長三角區域農業科研活動的互動,協同開展技術攻關和創新,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制,提升長三角區域農業科技創新效能。(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各涉農區政府)
六、強化支撐保障
(一)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聚焦國家戰略需求和產業前沿,鼓勵涉農高等院校調整學科布局,強化學科交叉,培養符合鄉村產業發展需求的青年科技人才,支持畢業生從事農業生產組織和創新經營主體運營。支持科研機構加大跨學科、跨領域專家引進力度,引育戰略科學家、杰出人才及團隊,實行長周期考核評價。充分利用各級人才計劃,積極開展農業人才選拔推薦,促進青年科技人才快速成長。引導和支持科學家到一線創業,培養一批符合農業科技創新需求的跨界人才。(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科委、市教委、市委組織部、市人才局、市財政局,各涉農區政府)
(二)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優化農業科技創新資助體系,加強財政資金支持和引導,有效保障各類科研平臺的構建和運行。促進“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在本市未來產業基金布局的重點領域,支持農業科技創新,構建完善農業科技領域多元化投入格局。引導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科委、市委金融辦、上海金融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委,各涉農區政府)
(三)提高創新保護和服務能力。加強植物新品種權、生物信息、試驗數據等關鍵創新資源的保護。完善農業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動農業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構建農業技術服務平臺,提高檢測、測試、鑒定等服務水平,支撐行業健康發展。(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知識產權局,各涉農區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