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申報指引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事項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2023年第2號 2023-06-28 為方便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個人轉讓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為主管稅務機關。 二、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應當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扣繳(納稅)申報后,向市場主體登記部門申請辦理股權變更登記;市場主體登記部門查驗與該股權轉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完稅信息后,為其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三、個人轉讓股權依法向市場主體登記部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適用本通告。 四、本通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