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延續實施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
晉財稅[2023]10號 2023-10-7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
為繼續減輕納稅人負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辦法》規定,經省政府同意,延續實施全省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下調政策,各縣(市、區)具體應稅范圍及適用稅率按照本通知所附《山西省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稅范圍及適用稅額表》執行。
本通知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此前下發的各縣(市、區)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稅范圍及適用稅額的通知、批復,同時廢止。
附件:山西省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稅范圍及適用稅額表(不公開)
山西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