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我省預決算公開工作質量,近日,省財政廳制定《預決算公開操作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對預決算公開的原則、要求、時限、內容、方式等都作出明確規定。《細則》要求,預決算公開要做到及時、準確、規范;要聚焦社會熱點,回應公眾關切,重視公開實效,方便社會監督;公開內容要讓公眾找得著、看得懂、能監督。
預決算公開是貫徹落實建立全面規范透明的預算制度的重要舉措,是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要求,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推動力。近年來,我省預決算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從預決算公開專項檢查情況看,應公開未公開、未及時公開、公開內容不完整、細化程度不夠等問題仍然存在,影響了我省預決算公開全國排位。
《細則》開宗明義地指出,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依法依規公開預決算。除涉及國家秘密外,不得少公開、不公開應當公開的事項,保證公開內容全面、真實、完整。通過公開,進一步促進財政改革,促進財稅政策落實,促進財政管理規范,促進政府效能提高。
《細則》對公開時限作出明確規定。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的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報表,應當在批準后20日內向社會公開。經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復的部門預算、決算及報表,應當在批復后20日內由各部門向社會公開。各部門所屬單位的預算、決算及報表,應當在部門批復后20日內由單位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