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然資源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進一步深化“交房即交證”“交地即交證”“竣工即交證”改革的通知
晉自然資函〔2024〕654號 2024-08-15
各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各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稅務局:
為進一步優化全省營商環境,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廣“房證同交”“地證同交”改革的意見》(晉政辦發〔2022〕1號)要求,全省各級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政策一致性,認真梳理企業群眾辦事全流程各環節,按照“應減盡減、能優則優”的總體原則,持續深化“交房即交證”“交地即交證”“竣工即交證”改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持續加強相關成果共享應用
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時,對于前序土地供應等環節,已有測繪成果的,應當予以沿用,不得要求申請人再行提交測繪成果;會同稅務部門持續加強數據共享、夯實數據底板,嚴格落實不動產登記與稅務完稅信息雙向核驗機制,確保做好完成不動產登記后登簿信息的回傳工作。項目竣工驗收階段,即可向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首次登記,推動實現“竣工即交證”。
二、持續精簡群眾企業辦事環節
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對于已經取得規劃驗收或通過規劃核實且未進行翻修或改建的,在辦理首次登記及其他相關登記時,不再對容積率、綠地率等涉及規劃的指標進行審核或審查;確有發現申請登記面積與規劃驗收或規劃核實面積不一致的,可以在辦理首次登記的同時,向規劃主管部門(負責規劃驗收或規劃核實的部門)反饋有關情況;對于申請登記用途與規劃驗收或規劃核實不一致的項目,征求規劃主管部門(負責規劃驗收或規劃核實的部門)意見后,按照反饋意見辦理。進一步減少不動產登記過程中實地查看環節,對于可以不進行實地查看的項目,原則上不再進行實地查看。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要在2025年底前,進一步提升不動產登記數據質量,扎實做好有效數據整合、無效數據清洗等相關工作,確保不動產登記信息真實準確完整。自2026年1月1日起,全省辦理不動產登記時,原則上各級自然資源部門不再出具房屋套次紙質查詢結果,不動產登記數據同辦稅數據均通過省級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平臺實現線上交互。
三、持續推動登記業務就近辦、網上辦
全省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稅務部門要認真對照群眾辦事具體場景,將向群眾辦事“第一現場”進行延伸,實現群眾在房地產開發企業售樓部、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就近提供辦理登記和繳稅服務,讓群眾辦事更貼心、更暖心;按照“高效辦成一件事”要求,依托省自然資源廳和省稅務局聯合設立的“晉心登”服務品牌,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中介經紀機構和公證機構開設一批優秀延伸服務網點,向群眾提供集成服務。積極鼓勵、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群眾通過省級“互聯網+不動產登記”系統或自建網上辦事系統,實現新建房轉移登記和辦稅“一網通辦”,推動群眾辦事從“最多跑一次”到“一次都不跑”的提質增效。
四、常態化開展上門入企服務
全省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稅務部門要繼續堅持上門服務相關舉措,尤其是針對“交房即交證”“交地即交證”“竣工即交證”項目,要實現常態化開展、經常性上門、實質性推動,通過積極主動開展服務,著力解決企業登記、繳稅涉及的各類問題,持續提升企業參與改革的積極性。
山西省自然資源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