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贈送貨物怎么做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論是否開具發票,都應視同銷售貨物.
企業贈送的貨物為外購的,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1、購進貨物時: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無償贈送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企業贈送的貨物為自產的,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若干征收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22號)規定,一般納稅人將貨物無償贈送給他人,如果受贈者為一般納稅人,可以根據受贈者的要求開具專用發票.
以上就是小編針對【無償贈送貨物怎么做賬?】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希望對您幫助,如果想了解學習更多會計實操、稅收實務問題,可以關注“中國會計網”公眾號,進入會計實務交流群,免費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