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的繳納地點主要取決于企業的類型和所在行業的特定規定
對于中央企事業單位參股的股份制企業和聯營企業,以及2001年底前的債轉股企業,其企業所得稅仍由原征管機關征收管理,不進行調整.
對于鐵路運輸、國家郵政、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中國進出口銀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氣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管理。除上述特定行業外,企業所得稅的繳納地點主要依據企業的主要經營活動類型。如果企業主要活動是銷售貨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其企業所得稅由國家稅務局管理:若企業主要活動是不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如提供服務(包括運輸服務),則其企業所得稅由地方稅務局管理。
此外,對于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不適用企業所得稅法,其個人所得稅由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管理。居民企業的納稅地點通常為其登記注冊地,而非居民企業則根據其在中國境內的機構、場所所在地或其他相關情況確定納稅地點。扣繳義務人應當向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報送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并按時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