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的安裝調試費計入固定資產的原值。
固定資產安裝費先通過在建工程核算。設備安裝完畢交付使用時,再由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具體來說,運輸費、安裝費等均計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這些支出包括直接發生的價款、運雜費、包裝費和安裝成本等,也包括間接發生的,如應承擔的借款利息、外幣借款折算差額以及應分攤的其他間接費用。
此外,關干固定資產原值是否包含稅費的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這取決于企業是否能夠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抵扣進項稅額。如果企業可以抵扣,那么固定資產原值中不包含增值稅稅金部分。如果不能抵扣,則資產原值中包含增值稅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