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的車輛要交車船使用稅嗎?
公司與車主簽訂車輛租用協議,車主收取租金.公司所付租金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但必須取得正式發票;車主須到稅務局申請開租賃業發票,繳納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并按"財產租賃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1、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00號)的規定,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因此,個人出租車輛應當按照"財產租賃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2、私車公用的情況下,企業可以與車主簽訂汽車租賃協議,協議中約定汽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企業承擔.則相關的汽車油費、過路費、修理費開具公司的名稱可以報銷并在稅前扣除.但以個人名義開具的發票,如保險費、車船使用稅等不得在稅前扣除.
3、車輛租賃,屬于營改增范圍,按3%繳納增值稅,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每次銷售額3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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