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股利代扣代繳所得稅?
扣繳義務人在向個人支付應稅款項時,應當依照稅法規定代扣稅款,按時繳庫,并專項記載備查。這條規定中所說的支付,其表現形式可以為現金支付、匯撥支付、轉賬支付或者以有價證券、實物以及其他形式支付。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在向負有納稅義務的自然人股東分配股息、紅利時,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扣繳義務人將納稅義務人應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分配到個人名下時,即為納稅人對利息、股息、紅利擁有所有權;未分配到個人名下,但將應得的利息、股息紅利用于個人消費或投資,視同其個人收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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