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醫療哪些不可以報銷?
補充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不同,補充醫療保險并不是通過國家立法強制實施的,而是由用人單位和個人自愿參加的一款保險.
1.未經批準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
2.自殺、自殘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毆、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所致傷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傷害、醫療事故等;
5.因美容、矯形、生理缺陷等進行治療的;
6.屬于工傷保險(含職業病)或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
7.國家和省市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其他不支付費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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