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財政局、省級各部門、各有關單位,各會計人員:
按照財政廳、人社廳聯合印發的《四川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試行)》(川財規[2019]9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規定,現將我省2019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人員范圍
全省行政區域內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二、繼續教育內容及形式
(一)繼續教育內容。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廳《關于開展2019-202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學習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號)執行,必修公需科目為“人工智能與健康”。專業科目主要包括會計法律法規以及新修訂出臺的財務會計制度、政府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制度等。
各級、各部門(單位)可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單位)實際情況和會計人員崗位需要,有針對性、有重點地制定繼續教育內容。
(二)繼續教育形式。會計人員可自愿選擇培訓學習方式,包括網絡培訓、面授培訓、參加會計類專業會議、參加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承擔會計類研究課題等。
(三)繼續教育學分。當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分的三分之二。
繼續教育具體形式及學分折算參照《實施辦法》第四章規定執行。
三、繼續教育時間及登記管理
(一)繼續教育時間。2019年度繼續教育從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會計人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當年度繼續教育,并及時進行登記。
(二)繼續教育登記管理。繼續教育實行屬地登記管理,采用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后臺統一登記及個人申請登記兩種方式,具體參照《實施辦法》第五章規定執行。財政廳門戶網站“四川會計服務”欄目是會計人員業務辦理唯一官方網站,會計人員可自行登錄辦理業務或查詢。
四、繼續教育機構管理
(一)資料報送。符合《實施辦法》第六章規定且有意愿在我省組織開展2019年度會計繼續教育培訓的機構,應當按要求將基本信息資料(附件2)及具體的教學計劃、師資課件、時間地點、授課對象、收費項目及標準等資料報送財政部門。
面授教育機構在實施培訓5日前報送所屬地財政部門,網絡教育機構在2019年9月30日前報送財政廳。報送時間截止后,財政廳將在“四川會計服務”公布報送了資料且符合相關條件的網絡教育機構名單。繼續教育機構信息及培訓計劃發生變更時,應及時向財政部門報送。
(二)培訓數據報送。繼續教育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培訓檔案,根據考試或考核結果如實出具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證明,并在培訓結束后及時按要求將有關情況報送會計人員所屬財政部門。
培訓人員數量大且業務系統成熟的繼續教育機構可向財政廳申請后臺數據對接,及時完成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信息登記。會計人員培訓檔案留存時間自培訓結束起不少于12個月。
(三)進行監督管理。各級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依法依規對繼續教育機構進行監督,對繼續教育質量進行評估,出現違紀違規違法行為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五、其他
(一)會計人員應當首先按照財政廳《關于開展全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財會[2019]19號)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后才能進行繼續教育信息登記。
(二)用人單位自行組織繼續教育,應當在實施培訓前5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屬地財政部門報送具體教學計劃,明確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和培訓師資,并附培訓人員清單。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可對培訓進行監督、指導。
(三)省級各部門、省垂直管理部門、省屬企業集團和中央駐川單位等均按照所屬地原則進行繼續教育登記,按要求向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歸屬地報送登記信息,不再向財政廳報送。
附件:1.《四川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試行)》
2.2019年度四川省會計繼續教育機構基本信息表
四川省財政廳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