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人社發〔2019〕19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8〕47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4部委《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23號)文件精神,為全面落實我省技術技能提升補貼有關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及以上的企業在職職工,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以證書標注的批準日期為準),可在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按規定申領技術技能提升補貼。同一專業技術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技術技能提升補貼。
二、職工取得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證書等級分為高級、中級、初級的,補貼標準分別為2000元、1500元、1000元。證書未標注高級、中級、初級或未分等級的,按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部分專業類職業資格可聘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8〕122號)明確的可聘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對應執行補貼標準,即:取得職業資格可聘高級、中級、初級(助理、員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補貼標準分別為2000元、1500元、1000元;未明確可聘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補貼標準按1000元執行。
三、各地要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全國聯網查詢系統或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www.sc.hrss.gov.cn)“人事考試專欄”聯網查詢等方式對職工個人提供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進行核查。加快推進技術技能提升補貼一網通辦、一次辦結。補貼資金須通過社會保障卡發放到個人。
四、各地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盡可能讓參保單位和職工了解政策內容,熟悉辦理流程,使其更方便快捷享受政策。
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8〕195號)第四條規定中有關技能提升補貼的標準和方式,參照本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 川 省 財 政 廳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