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成都市稅費征管保障實施方案的通知
成辦規[2023]9號 2023-12-4
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成都市稅費征管保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2月4日
成都市稅費征管保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精神,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稅費征管保障辦法的通知》(川辦發〔2022〕39號)相關工作要求,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主要目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按照稅費征管“精誠共治”思路,以稅費組織收入、數據共享、聯合監管、服務協同為主線,進一步深化跨部門稅費征管協同,構建體現新發展理念的成都稅費共治共管共享新格局,切實減輕納稅人、繳費人負擔,有效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著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助力成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堅持稅費組織收入原則
1.依法履行稅費征收職責。稅務部門依法依規組織稅費收入,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稅費,持續規范稅收征管秩序,確保收入足額繳入國庫;做好收入統計和分析,及時摸排稅源,按月向各級政府報告稅費收入征收情況。
2.合理編制稅費收入預算。財政部門注重財稅政策銜接,結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編制稅費收入預算草案。
3.精準落實稅費優惠政策。稅務和網絡理政部門要積極推動“政策找人”工作,聚焦納稅人繳費人需求,依托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業智能服務平臺、征納互動平臺等渠道有針對性開展稅費優惠政策推送。各有關部門(單位)強化協同配合,提高各項稅費優惠政策落實效率。
(二)深化部門數據共享應用
4.深化稅費數據共享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政府主導、各有關部門(單位)共同參與的涉稅涉費數據共享體系。各級政務信息資源管理和稅務部門要依托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建立涉稅涉費數據共享專區,會同有關部門(單位)編制涉稅涉費數據共享能力清單。
5.深化稅費數據應用。稅務部門依法依規響應有關部門(單位)稅費數據應用需求,確保共享數據及時、準確、完整;積極參與智慧蓉城建設,依法依規建立常態化稅費數據需求響應機制,高效賦能城市管理和市民服務。
6.完善“稅電指數”辦公室運行機制。稅務及有關部門(單位)持續拓展數據來源,健全“稅電統金”指標體系,做好聯合分析,豐富應用場景,并指導各區(市)縣因地制宜,探索構建稅收經濟指標體系。
7.落實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各有關部門(單位)依法依規開展涉稅涉費數據共享應用。數據使用部門嚴格落實數據安全管理要求,不得違規向第三方披露,確保涉稅涉費信息使用安全。
(三)強化部門稅費聯合監管
8.建立涉稅涉費工作及時響應機制。稅務部門依法向有關部門(單位)提出協作申請時,各部門(單位)應予以協助。對需由多部門聯合開展的涉稅涉費專項工作,由牽頭部門(單位)及時建立協作機制,確保工作推進順暢。
9.深化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監管。各有關部門(單位)在辦理市場主體設立登記等業務過程中,應建立健全實名身份驗證和信息交換機制。市場監管部門在辦理個人轉讓股權變更登記時,應查驗個人股權轉讓稅款繳納(納稅申報)完成情況,未完成的依法不予辦理;辦理注銷登記時,應查驗稅務登記狀態,對稅務部門未辦理稅務注銷或對簡易注銷有異議的,依法不予辦理。
10.深化不動產登記聯合監管。稅務部門應將不動產單元代碼應用于完稅繳費、減免稅費憑證及有關信息,并實時、全量共享至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動產登記機構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時,應查驗完稅繳費、減免稅費憑證或有關信息,對未提供上述信息的,依法不予辦理。
11.深化資源和環境稅聯合監管。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對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未經批準擅自取水、河道內采砂,超標排放、違法排放應稅污染物,篡改、偽造污染物監測數據,非法占用耕地等違法行為進行聯合監管,對相關違法行為的處罰信息要及時告知同級稅務部門。稅務部門發現環境保護稅、耕地占用稅等未按期申報或申報數據異常的,依法依規提請有關部門(單位)復核,有關部門(單位)及時出具復核意見。
12.深化個人所得稅匯算聯合監管。稅務部門要完善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統籌機制,按需提供政策咨詢、培訓輔導等納稅服務;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法依規協助稅務部門核實專項附加扣除等涉稅疑點數據。
13.深化社保費登記征收協作。人社、醫保、稅務部門要完善參保登記和征收管理協作機制,進一步簡并業務流程,優化信息系統,做好數據治理、信息交互、收入分析、業務對賬、欠費管理、投訴舉報等相關工作。
14.加強非稅收入業務銜接。各業務主管部門(單位)與稅務部門之間應銜接做好各項非稅收入費額核定工作,共同探索推動信息交互常態化、電子化。規劃和自然資源、財政部門應做好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費源信息推送,稅務部門及時回傳已繳、應繳未繳信息,共同做好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劃轉征收工作。稅務部門落實征收主體責任,對欠繳、少繳實施催繳。
15.深化財稅金融監管協作。財政、金融監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金融機構在財會監督檢查和日常監測分析中發現有涉稅涉費違法違規行為的,應按規定及時移送同級稅務部門處理。稅務部門依法提請查詢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的銀行賬戶開立、存款、資金流轉等信息時,相關金融機構應予以協助,并依法配合實施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
16.強化稅收執法聯動。稅務與公安等執法部門應健全常態化合作機制,以常駐、派駐等形式統籌警稅資源,聯合嚴厲打擊假企業、假出口、假申報等稅收違法犯罪行為。稅務部門依法核查納稅人繳費人身份信息、犯罪信息、住址信息的,公安部門依法依規予以協助;依法提請阻止欠繳稅款人員出境的,應按照規范要求,及時準確報列相關人員信息,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積極配合辦理。公安交管部門在辦理車輛注冊登記信息時,依法先行查驗車輛完稅或免稅信息。
17.緊密開展稅檢合作。稅務部門加強與檢察院的配合,在案件辦理期限內依法提供相關涉稅涉費信息。檢察院在依法辦理案件過程中新發現可能存在涉稅涉費問題的,按行刑銜接機制及時將相關線索移送稅務部門;發現負有稅務監管相關職責的行政部門未依法履責的,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職盡責。
18.強化稅費司法保障。稅務部門加強與法院的業務銜接,健全企業破產程序涉稅和法院執行處置財產涉稅聯動機制,需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法院依法辦理。
19.強化涉稅專業服務和監管。稅務與財政、市場監管、網信等部門對代理記賬行業和涉稅專業服務機構進行聯合監管。稅務部門依法監測和及時查處涉稅專業服務機構違規提供稅收策劃、歪曲解讀和宣傳稅收政策等擾亂正常稅收秩序行為,引導行業規范、有序、健康發展。
20.建立重大項目稅費協作機制。稅務部門要依托全市重點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智慧調度平臺構建重大項目全生命周期稅收服務體系;配合各級政府完成招引項目涉稅政策培訓和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形成涵蓋重大項目落地、建設、投產、運營的全生命周期考核體系。
21.健全聯合激勵與懲戒機制。稅務及有關部門(單位)要健全納稅信用信息發布機制,定期交換各類涉稅信用信息至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為納稅信用等級高的納稅人提供更加便利的政務服務,對納稅貢獻突出的納稅人予以表揚;對納稅人因重大涉稅違法等產生失信行為的,采取聯合懲戒措施。
(四)優化稅費服務聯辦通辦
22.深化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與12345熱線聯動。稅務與網絡理政部門建立熱線“一鍵直轉”和常態化互學機制,定期推送高頻咨詢答復口徑。
23.深化跨部門業務融合。稅務部門要加強與各職能部門開展涉稅涉費業務融合辦理,加快實現土地供應、房地產開發項目管理、房地產交易、不動產登記、稅費繳納“全程網辦”“一窗通辦”;聯合建立市場主體“走出去”便捷通道,實現稅務、外匯管理部門和付匯銀行備案信息電子化傳遞;不斷整合涉及社會保險費的關聯服務事項,推進繳費人基礎信息“一家采集,多家共享”;逐步推行各項社會保險費合并辦理、統一征收,減少繳費辦理次數和時間;深化年報“多報合一”改革,推進市場主體信息公示便利化。
24.深化基層稅費服務體系建設。稅務及有關部門(單位)推動社區管理“微網實格”與稅務基層網格化管理體系相銜接,依托基層網格化管理單位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宣傳輔導,協助下沉網格專業力量做好簡單事項處理;推進社會保險費征繳聯合服務下沉,在各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站)和有條件的村(社區)便民服務室設置社會保險費辦理窗口,辦理社會保險費登記、申報繳費等事項。稅務部門定期對網格化管理單位開展政策輔導,常態化提供政策支撐和專人服務。
25.提升稅收金融服務水平。稅務及有關部門(單位)要優化稅費退庫流程,加強稅庫銀聯網系統運維保障,壓縮稅費退庫到賬時間,推進稅費退庫全流程電子化,實現國庫退庫資料無紙化傳遞;加強對金融機構以納稅繳費信用開展貸款工作的指導和監管,深化“銀稅互動”數據直連試點,支持合規利用稅收數據開發“減稅云貸”等信貸產品,助力小微企業發展。
26.優化特殊群體稅費服務。稅務部門要對老年人、殘疾人、孕婦等有特殊需求的納稅人、繳費人提供預約、幫辦等便利化服務舉措;配合殘聯等部門做優惠企助殘服務,持續優化成都市殘疾人就業智慧服務平臺的建設應用。
27.加強稅收法律服務中心建設。稅務、法院、金融監管等部門要協同配合,積極參與天府中央法務區四川省稅收法律服務中心建設,做好涉稅法律服務。
28.優化離境退稅協同服務機制。財政、稅務、商務等部門要推動實現離境無紙化退稅、線上即買即退,優化退稅商品物流管理;高質量打造春熙路商圈、交子公園商圈、成都天府國際機場等重點退稅場景,展現富有巴蜀區域特色和成都城市風采的離境退稅街區。
29.強化成渝、成德眉資稅費協作。稅務及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積極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和成德眉資成都都市圈數據共享,聯合開展產業分析;落實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稅收協定待遇協同管理工作機制。商務、稅務等部門聯合開展服務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和成德眉資成都都市圈企業“走出去”和“引進來”工作,擴大惠及面,打造服務品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全市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從全市戰略發展總體規劃和成都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稅費征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切實提升稅費征管質量和效率,服務成都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加強組織保障
全市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錨定工作目標,扛牢工作責任,堅持優化協同,突出質效并重,切實推動方案落地落實;要按照職責分工,在稅費組織收入、數據共享運用、稅費執法監管、稅費服務協作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撐。
(三)強化過程管控
全市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持續深化部門合作,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收集意見建議,不斷完善稅費征管保障體系。稅務部門應將稅費共治工作納入常態化績效考核,及時發現并解決稅費共治中的各類問題,推動工作有序開展。
本實施方案自2024年1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市稅務局負責具體解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