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成都東部新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和稅額標準的通知
成府函[2022]161號 2022-12-22
成都東部新區管委會:
成都東部新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和稅額標準已經省政府批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國令第483號)和《四川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省政府令2007第7—1號)的規定,結合《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成都市調整龍泉驛區等15個縣(市、區)部分鄉鎮行政區劃的批復》(川府民政〔2019〕24號)所確定的行政區劃調整具體方案,現將成都東部新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和稅額標準作如下調整。
一、征稅范圍和稅額標準
成都東部新區城鎮、建制鎮規劃范圍內的應稅土地。
根據市政建設情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將成都東部新區土地劃分為一至三級,城鎮土地使用稅年稅額標準為每平方米2元至8元。土地具體等級范圍及稅額標準詳見附件。
二、執行時間
上述征稅范圍和稅額標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如有效期內相關法律法規等政策文件修訂或者重新發布,則按修訂或者重新發布的政策文件執行。
特此通知。
稅 屋附件:成都東部新區土地等級范圍及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表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