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到期日的通知
成公積金〔2025〕6號 2025-02-08
各相關單位及繳存人:
根據《國務院關于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辦法》及《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印發〈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的通知》(成公積金〔2021〕45號)等文件精神,現就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到期日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以整年計算,最短為1年,最長為30年,且貸款到期日男性不超過68周歲,女性不超過63周歲,或不超過法定退休時間后5年。兩位及以上借款申請人,可按期限較長的一方確定貸款期限。
本通知自2025年2月8日起執行,以受理時間為準。原有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本通知未盡事宜,按原有規定執行。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8日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到期日的通知》解讀文本
供稿: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更新時間: 2025-02-08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到期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印發實施。現解讀如下。
一、政策內容
《通知》施行之日起向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期限以整年計算,最短為1年,最長為30年,且貸款到期日男性不超過68周歲,女性不超過63周歲,或不超過法定退休時間后5年。兩位及以上借款申請人,可按期限較長的一方確定貸款期限。
二、相關問答
(一)問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貸款期限是只需要符合《通知》中的相關規定即可嗎?
回答:《通知》未盡事宜,仍按原有規定執行。比如貸款期限不超過抵押房產剩余的土地使用權年限;辦理商轉公貸款的,不超過原商業貸款剩余還款期數。
(二)問題:如果某位男性法定退休年齡從60歲延遲到61歲11個月,貸款到期日是適用“男性不超過68周歲”,還是適用“不超過法定退休時間后5年”即66歲11個月呢?
回答:出生時間在1965年1月至1976年8月期間的男性,雖然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齡不滿63歲,但貸款到期日可按不超過68歲執行。同樣地,出生時間在1970年1月至1981年8月期間的女性,雖然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8歲,但貸款到期日可按不超過63歲執行。
(三)問題:如何理解“不超過法定退休時間后5年”?
回答:“不超過法定退休時間后5年”主要適用于法定退休年齡另有規定的群體,比如,如果某類人群法定退休年齡調整為65歲,那貸款到期日可按不超過70歲執行。
三、解讀機構和解讀人
解讀機構: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業務管理部
解讀人:陳江璐
解讀電話:028-8628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