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相關鏈接):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部本級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一、報考重要提示
(一)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報考簡章》,并按簡章規定進行報考。
(二)報考人員須確定本人符合報名條件,承諾填報的信息均真實、 客觀,切勿委托他人或機構代替本人填寫報名信息、作出書面(含電子文本)承諾。
(三)本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事項,具體辦理方式見“六、報考操作流程”;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和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四)報名系統對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驗需一定時間(24小時內),新報考人員應及早注冊并完善注冊信息,已注冊報考人員應及時補充完善相關學歷等信息。
(五)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報考人員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就地就近報名參加考試。
(六)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給予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考生作弊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按照嚴重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二、考試大綱
使用審計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確定的2023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統一公布在審計署官方網站(www.audit.gov.cn)“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
三、考試科目、時間
2023年度初、中、高級資格考試方式均為閉卷筆答。初、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均為2科:《審計相關基礎知識》《審計理論與實務》,題型為客觀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1科:《高級審計實務》,題型為主觀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調整后題型仍為案例分析主觀題,考試內容以公布的考試大綱為準。
日期 |
類別 |
時間 |
科目 |
9月24日 (星期日) |
初、中級 |
9:00—11:30 |
審計相關基礎知識 |
14:00—16:30 |
審計理論與實務 |
||
高級 |
9:00—12:00 |
高級審計實務 |
四、報考條件及相關事項
(一)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審計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符合初級、中級、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即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1、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2、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高中畢業,取得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4年;
(4)具備雙學士學位(包括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3、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6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4年;
(4)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
(二)應屆畢業生報名考試
應屆畢業生可以憑所在院校開具的應屆畢業證明作為符合相應學歷條件,報名參加當年度初、中、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試合格人員領取證書時應補充提交學歷學位證書信息等。
(三)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報名考試
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在內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報名。
(四)其他職稱、職業資格人員報名考試
取得二級造價工程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可以直接對應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按照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合格證書、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在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時滿足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規定的學歷和年限條件,可以直接對應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按照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取得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中級職稱,可以視同具備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按照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根據有關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資格規定,相關職業資格可對應的會計、經濟、統計、工程中級職稱如下:
序號 |
職業資格名稱 |
資格類別 |
對應職稱 |
---|---|---|---|
1 |
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會計師(中級) |
2 |
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3 |
房地產估價師 |
準入類 |
經濟師(中級) |
4 |
咨詢工程師(投資)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5 |
不動產登記代理人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6 |
房地產經紀人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7 |
銀行業專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8 |
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統計師(中級) |
9 |
注冊城鄉規劃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0 |
注冊測繪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1 |
注冊核安全工程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2 |
一級注冊建筑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3 |
監理工程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4 |
一級建造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5 |
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 (分級注冊的應為一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6 |
注冊驗船師(A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7 |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8 |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9 |
一級注冊計量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20 |
中級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1 |
中級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2 |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3 |
機動車檢測維修工程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4 |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5 |
設備監理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具備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以上資格,在審計相關工作崗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可以視作符合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五)免考條件和程序
獲得審計碩士專業學位人員按照規定條件報名參加初級或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以免試《審計相關基礎知識》科目,僅參加《審計理論與實務》科目考試。
(六)從事審計相關工作界定
在審計及相關合規、稽核、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崗位工作;或者在會計、經濟、統計、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崗位工作,且有相關審計實踐經驗的;可以視同從事審計相關工作。
(七)工作年限計算
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前后的審計相關工作年限合并計算,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年度的12月31日。
五、考務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6月8日至6月18日;
(二)現場核查時間(應接受現場核查的情形見“六、報考操作流程”中的“現場核查”):6月19日至6月20日;
(三)網上繳費時間:6月8日至6月21日;
(四)打印準考證時間:9月18日起;
(五)成績公布時間:2023年12月中旬,(報考人員可登錄WWW.FJPTA.COM查詢成績,考試合格標準以中國人事考試網發布的公告為準);
(六)證書發放:初、中級資格考試實行成績滾動管理,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應試人員須通過高級資格考試,方可取得高級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省直考區紙質證書領取時間及發放方式以福建省人事考試網領證通知為準;各設區市辦理領取證書事宜,可向當地人事職改部門或考試中心咨詢。(省直考區委托省人社廳行政服務中心發放,泉州考區由泉州市人社局審批科發放,其余考區由所在地市人事考試中心發放)。
(七)考試地點擬設在福州,具體考點詳見準考證。
六、報考操作流程
報名采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絡報名、網絡審核(現場審核)、網絡繳費的辦法。具體流程如下:
(一)用戶注冊
首次報考人員須進行用戶注冊及照片上傳(可登錄福建人事考試網www.fjpta.com從“網上報名”入口登錄)。注冊信息不完善的考生須補充完善相關注冊信息。
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提交注冊信息24小時后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核驗結果。
報考人員應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戶名及密碼,如泄露給他人導致個人信息外泄或填報信息錯誤,相關后果由本人承擔。
(二)登錄、上傳照片
報考人員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照片處理工具軟件(可直接點擊下載),使用該軟件報考人員自行對要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處理,生成文件名為“報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過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并自動通過照片審核。
報考人員進行報名時,系統默認使用注冊時的照片。(特別提醒:注冊時上傳的照片須為近期標準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該照片將用于各項資格考試的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
(三)選擇考試項目、報名地
選擇考試項目,進入網上報名界面(未進行身份、學歷、學位核驗的考生無法選擇考試進行報名)。根據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為減少報考人員跨區域流動造成疫情防控壓力,報考人員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就地就近參加考試。
(四)錄入、檢查并保存報名信息
請認真填寫、核查并保證證件類別、證件號碼、姓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科目信息、手機號碼、電子郵箱、工作單位、詳細通信地址和郵政編碼等準確無誤。報名信息確認后,報考人員不得自行修改。
(五)選擇辦理方式
報考人員填報相關信息后,系統提示報考人員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1、選擇采用且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系統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報考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考人員撤回承諾后,應按“未選擇采用或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 接受現場核查。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2、未選擇采用或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應按有關規定接受現場核查。已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事項的報考人員,不可更改為“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六)確認報名信息
報考人員必須認真核對報名信息,再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報名信息確認后不可修改。
未確認報名信息前,可以點擊考試狀態流程中的“信息維護”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
(七)報考信息核查
1、在線核查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系統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報考人員可在提交信息2個工作日后登錄查看核查結果。核查通過的,方可繼續報名。核查不通過的,按照反饋提示要求重新提交正確信息。
(1)符合下列情形的報考人員,須在線上傳電子版證明材料:
①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
②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系統自動核驗的報考人員;
③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通過系統自動核驗的報考人員。
④其他報考條件不能通過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
(2)須在線上傳的材料包括:
①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圖像(JPG格式);港澳臺居民申請參加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符合報考條件的相應專業學歷證書圖像(需將畢業證書原件和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合并一張圖片上傳);
②獲得審計碩士專業學位有關證明材料。
2、現場核查
(1)符合下列情形的報考人員,須接受現場核查:
①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
②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
③撤回承諾申請的;
④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在線核查不通過;
⑤申請部分科目免試在線核查不通過的;
⑥考試組織機構在考前、考中、考后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時,需要報考人員配合核查的。
(2)現場核查方式:
在規定的人工現場核查時間內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屬報名點辦理人工現場核查(各報名點聯系方式見附表):
②身份證原件;
③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港澳臺居民申請參加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符合報考條件的相應專業學歷證書原件);
④獲得審計碩士專業學位有關證明材料。
(六)繳納考試費用
1、收費標準:根據財政廳、發改委相關文件,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按下列標準收取考試報名費。
級別 |
報名科目 |
考試報名費標準 |
初級 |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
62元/人、科 |
審計理論與實務 |
62元/人、科 |
|
中級 |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
62元/人、科 |
審計理論與實務 |
62元/人、科 |
|
高級 |
高級審計實務 |
70元/人、科 |
2、繳費使用E繳通公共繳費平臺,如遇繳費技術問題請撥E繳通24小時客服熱線400-877-1666。
3、報考人員網絡支付成功后,公共網絡繳費系統會顯示本次繳費的電子票據信息。考生網上繳納的費用直接與財政電子票據管理系統連接,所繳款項直接進入福建省非稅待解繳科目,實現電子票據信息化管理。繳款人可登入福建省財政電子票據公共服務平臺http://220.160.52.215:8090/billcheck/html/index.html#/home 上進行查驗電子票據并下載。咨詢電話:0591-87097460。
4、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報名費網絡繳納成功,方為報名成功!(報名費不含教材費) 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七、失信管理
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
報考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八、應考須知
(一)應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考場規則》,按規則要求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無封套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高級審計實務》科目配發草稿紙,考后收回。
(三)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如出現違紀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
(四)省人事考試中心將會同相關部門制定考試考務相關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應試人員須認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參加考試,請及時關注我中心網站(www.fjpta.com)。
附表:
各報名點核查地址及咨詢電話
報名點 |
核查單位 |
核查地址 |
工作時間聯系電話 |
省直 |
福建省人事考試???心 |
福州市東大路36號福建人才大廈13樓大廳 |
報名:0591-87670230 繳費:0591-87615506 |
福州 |
福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
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號人事綜合大樓二層202考生服務大廳審核窗口 |
0591-86290086 |
廈門 |
廈門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 |
廈門市湖濱東路319號C座3樓(人才大院內西側) |
0592-12333 |
三明 |
三明市人事考試中心 |
縣(市、區)考生到當地人社局審核,市屬考生到三明市人事考試中心(三明市社保大樓5樓)審核 |
政策:0598-7506628 報名:0598-7506803 |
泉州 |
泉州市人社局審批科 |
泉州市豐澤區海星街100號東海大廈泉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人社局窗口 |
政策、審核:0595-22132240 報名:0595-22115511 |
漳州 |
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科 |
漳州市薌城區漳福路44號2號樓101 |
政策、審核:0596-2024742 報名:0596-2056786 |
莆田 |
莆田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市職改辦) |
莆田市市政府1號樓161室 |
0594-2289633 |
南平 |
南平市人事考試中心 |
市屬考生至南平市建陽區崇陽街道廣場西路79號市政府2號辦公樓 5層B527室審核,縣(市、區)考生至當地人社局職改辦審核。 |
政策:0599-8866569 報名:0599-8830672 |
龍巖 |
龍巖市行政服務中心人社局窗口 |
龍巖市新羅區華蓮路138號金融中心B3幢龍巖行政服務中心一樓三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9—30號窗口 |
0597-2529121 |
寧德 |
寧德市人事考試中心 |
寧德市蕉城區蕉城南路42號5樓 |
0593-2077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