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目考試適用的已頒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截止日期2021 年3 月31日 。
本科目屬于綜合運用性學科,注重培養應試者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處理 各項實際業務的操作水平。在掌握《稅法(I)》、《稅法(II)》和《財務與會計》的基礎上,要求應試者了解稅務師行業的基本制度和規則,熟悉各項涉稅服務業務的具體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掌握稅務師行業執業的基本知識和技能。 本年度在2020年大綱的基礎上,做了較大的調整,主要修訂內容包括:
1、概述部分,主要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3號(以下簡稱13號公告)對涉稅專業服務的有關規定,明確涉稅專業服務的內涵、外延,明確稅務師、稅務師事務所、稅務師協會各自的職責和任務等。
2、稅收征收管理,主要依據《稅收征管法》,介紹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稅收征管主要程序和管理環節,增加稅務風險管理、稅收信息化等新的內容。
3、涉稅專業服務業務,依據13號公告,明確涉稅專業服務八項業務的內涵、外延,按照稅務師及事務所實際執業的成熟度和案例積累等情況,適當劃分、簡并八項業務的章節,并保留原有教材的合理內容。
4、納稅審核與涉稅會計核算,是最能體現稅務師專業性和職業判斷的內容,修訂中作為稅務師的執業的基本程序、技能和方法單獨成章。納稅審核主要體現綜合性方法和技能,貫穿涉稅服務全過程,與各稅種納稅申報代理和涉稅鑒證服務有所區別和側重;涉稅會計核算明確稅法與會計法(包括會計準則)在立法目的、調整對象、立法程序與技術以及處理依據與原則存在的諸多差異,按稅種排序,并強調稅會差異與調整。另外,根據相關稅收政策變化對部分章節內容進行了補充和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