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稅務師報考科目搭配上,通常會將《稅法一》、《稅法二》、《涉稅服務實務》同時報考,俗稱“三稅”,由于三個科目的關聯性較大,并且相對難度稍小,是大部分考生的選擇,但在學習順序上,很多考生會產生疑惑,究竟是三科同時學習好,還是一科接一科的逐科學習好呢?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三稅”之間的關系,《稅法一》和《稅法二》的重要程度并非遞進關系,而是并列關系,二者共同構成了我國實體法的基礎,區別在于《稅法一》包含了一部分的稅法基本原理知識,是“三稅”的基礎理論依據,也比較容易被考生忽略,從而丟分。而《涉稅服務實務》是建立在《稅法一》和《稅法二》基礎上的實務知識,因此,學習之前先打好基礎很關鍵。
弄清了稅務師各科學習特點,就可以對兩種方式進行比較了。
目前大多數考生都是采用三科同時學習的方法,一方面可以跟老師的課程進行緊密貼合,另一方面,也對整體的學習進度有一個比較合理的掌控。缺點是,三個科目同時推進,要避免知識點混淆,三個科目的學習權重應合理安排。
三個科目逐科學習,可以讓學習更加專注,只抓一個科目的精力肯定要不三個科目的精力更容易分配,同時,還可以使知識點的學習層層遞進,逐步深入,如在學習完《稅法一》和《稅法二》后再學習涉稅服務實務會更加輕松,但缺點也很明顯,如記憶時間過長容易遺忘,無法跟老師的課程進度同步,無法確定三個科目的學習時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