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財政局關于做好我市202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
市財政局綜合事務中心,各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我市會計人才發展,提高會計人員履職能力,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按教育規定的通知>的通知》(津財會〔2018〕277號)的規定,現就做好我市2020年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參加主體
我市轄區內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以下稱單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按照本通知規定參加繼續教育。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二、繼續教育內容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公需科目內容按照市人社局每年發布的《天津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科目指導》執行,并登錄“天津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tjjxjy.chinahrt.com)學習;專業科目內容按照當年《天津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指南》(見附件1)執行。
三、繼續教育方式及學分計量
本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學分。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范圍內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以后年度。
2020年度繼續教育形式及學分計量標準如下:
(一)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注冊會計師考試、資產評估師考試、稅務師考試,每通過一科的,折算為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以考試管理機構確定的考試時間為準;
(二)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會計高端人才考試(包括全國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培養高端班選拔考試、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選拔培養考試等),或參加市財政局組織的天津市會計高端人才考試,被錄取的,折算為90學分;
(三)參加財政部、市財政局組織并認可的會計類專業會議,每天折算為1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以參加會議結束時間所在年度為準;
(四)參加財政部、市財政局組織或其認可的會計業務類比賽,成績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為90學分;
(五)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一門學習課程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以學校出具的成績單時間為準;取得學歷或學位當年沒有成績單的,以學歷或學位證書上注明的時間為準;
(六)獨立承擔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已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課題主持人折算為90學分,其他參與人每人折算為6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以課題結題日期為準;
(七)獨立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30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3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以論文發表時間為準;
(八)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9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6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時間為準;
(九)參加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等行業協會舉辦的繼續教育培訓的,每學時(45分鐘,下同)折算為3學分,學分所屬年度以相關行業協會確認的年度為準;
(十)參加財政部門組織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每學時折算為3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培訓所屬年度;
(十一)參加經市財政局登記的會計繼續教育機構組織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 每學時折算為3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培訓所屬年度;
(十二)參加本市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每學時折算為3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培訓所屬年度;
(十三)參加財政部、市財政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培訓(包括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工程及知識更新計劃等),折算為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培訓年度;
(十四)參加市財政局組織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師資培訓等專題培訓且通過的,折算為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培訓年度;
(十五)作為評委參加本市會計系列高級職稱、高端會計人才選拔等評審工作的,折算為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工作開展的所屬年度;
(十六)按照市人社局公需科目學習要求完成公需科目培訓學時的,每學時折算為公需科目1學分(學滿累計最多30學分)。
四、繼續教育學分登記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繼續教育學分登記前,應確保已在我市會計誠信平臺(“天津會計網tjkj.cz.tj.gov.cn”首頁左側“天津會計-會計誠信平臺”)中登記個人信息,未登記的應通過 “天津會計-會計誠信平臺-信息采集”窗口進行信息采集。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機構及行業主管部門應通過“天津會計網tjkj.cz.tj.gov.cn”首頁左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窗口辦理上傳繼續教育證明材料、查詢打印繼續教育登記信息等事項。前述繼續教育形式,第(一)至(十)項、第(十六)項由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通過“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個人申報入口”提交繼續教育證明材料辦理學分登記確認。第(十一)、(十二)項由市財政局根據會計繼續教育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報送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信息辦理學分登記;第(十三)至(十五)項由市財政局直接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辦理學分登記。
五、繼續教育保障措施
(一)鼓勵我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參加網絡培訓方式完成當年繼續教育,促進我市會計繼續教育工作逐步形成網絡(遠程)教育為主、面授教育為輔的繼續教育組織形式。
(二)市財政局應當加強對行業主管部門組織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指導監督,加強對會計繼續教育機構教學質量的考核監督,對經確認的繼續教育機構予以登記并向社會公示。
(三)財政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會計繼續教育機構及有關單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各自實際,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點,提升能力,切實保障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合法權益,不斷提高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素質。
(四)各涉農區財政部門應通過各種形式積極開展農村會計人員培訓,提升農村基層會計人員會計業務技能,加強基層農村財務管理水平。
(四)咨詢服務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 |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咨詢電話 |
市財政局綜合事務中心 | 022-23399412 |
和平區財政局 | 022-23197220 |
河東區財政局 | 022-24136026 |
河北區財政局 | 022-26296175 |
南開區財政局 | 022-27271881 |
河西區財政局 | 022-23278226 |
紅橋區財政局 | 022-86516622 |
東麗區財政局 | 022-84375573 |
津南區財政局 | 022-28392385 |
西青區財政局 | 022-27390061 |
北辰區財政局 | 022-26392997 |
武清區財政局 | 022-22173398 |
靜海區財政局 | 022-28914402 |
寧河區財政局 | 022-69593852 |
寶坻區財政局 | 022-29241341 |
薊州區財政局 | 022-82877386 |
濱海新區財政(塘沽) | 022-25856309 |
濱海新區財政(漢沽) | 022-67138387 |
濱海新區財政(大港) | 022-63236540 |
濱海開發區財政 | 022-25202612 |
濱海保稅區財政 | 022-84906040 |
市財政局綜合事務中心 | 022-23399412 |
濱海高新區財政 | 022-83715916 |
2020年1月21日
附件: 2020年天津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指南
一、企業類
(一)會計制度。
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包括基本準則、具體準則、應用指南、準則解釋等;《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金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3號》、《碳排放權交易有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合并財務報表格式(2019版);《小企業會計準則》;《規范“三去一降一補”有關業務的會計處理規定》、《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企業破產清算有關會計處理規定》、《知識產權相關會計信息披露規定》等。
(二)財務制度。
《企業財務通則》;《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配套指引;《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試行)》以及石油石化、煤炭、電網等行業企業產品核算制度等。
(三)財務管理。
企業投融資管理與財務規劃、企業戰略成本管理與控制、企業全面預算管理與風險控制等。
二、行政事業類
(一)會計制度。
《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政府會計準則1號至10號、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1號至2號、《事業單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等。
(二)財務制度。
《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高等學校財務制度》、《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廣播電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文物事業單位財務制度》、《文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體育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醫院財務制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制度》等。
(三)內控制度及其他政策。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以及財政預決算、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支付等政策規定。
三、綜合類
(一)法律法規。
《預算法》、《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信息化工作規范》、《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會計人員管理辦法》等;《稅收征收管理法》、《發票管理辦法》、《企業所得稅法》等各稅種法律及實施細則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證券法》、《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等;《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合同法》、《擔保法》、《物權法》;涉農法律法規等。
(二)管理會計。
《管理會計基本指引》及配套的管理會計應用指引,管理會計案例索引等。
(三)專題培訓。
會計職業道德與職場禮儀、會計文化與職業生涯規劃、會計專業英語、會計實務操作及財務軟件演練、納稅籌劃與辦稅實務操作、公司治理、財稅金融改革、國際財經發展、大數據云計算及區塊鏈等技術在會計領域應用、財政支農政策、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