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機構、行業主管部門應通過“天津會計網(http://tjkj.cz.tj.gov.cn)”首頁左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欄目辦理繼續教育培訓、學分申請登記等事項。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選擇不同方式參加繼續教育,分別采取對應的學分計量標準,并由相應的主體為其完成學分申請登記,具體如下:
一、市財政部門直接辦理的學分登記
通過以下方式完成繼續教育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其學分由市財政部門直接進行確認登記,無需個人申報:
(一)在天津考區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并至少通過一科的,可抵免考試當年繼續教育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參加考試年度;
(二)參加市財政局組織的會計高端人才考試,被錄取的,折算為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參加考試年度;
(三)市財政局組織或其認可的會計業務類比賽,成績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為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參加比賽年度;
(四)參加市財政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培訓(包括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工程及知識更新計劃培訓等),折算為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參加培訓年度;
(五)作為評委參加本市會計系列高級職稱、高端會計人才選拔等評審工作的,折算為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工作參與年度;
(六)參加市財政局組織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師資培訓等專題培訓且通過的,折算為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參加培訓年度。
二、培訓單位申請辦理的學分登記
報名參加經市財政局登記的會計繼續教育機構、行業主管部門(以下統稱培訓單位)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每學時(45分鐘)折算為3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參加培訓年度。培訓完成后,由培訓單位統一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提交學分申請,由市財政局綜合事務中心進行審核確認,無需個人申報。
繼續教育機構名單可通過“天津會計網”首頁左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欄目查詢。
三、個人申請的學分登記
通過以下方式完成繼續教育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需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通過“天津會計網”首頁左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個人申報入口”提交申請,上傳證明資料,由“天津會計網”-“會計誠信平臺”-“誠信信息查詢”中“現在所在行政區劃”所對應的區財政部門進行審核確認:
(一)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非天津考區)、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注冊會計師考試、資產評估師考試、稅務師考試,并至少通過一科的,折算為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參加考試年度;
(二)參加縣級以上財政部門、人社部門組織的會計高端人才考試被錄取的,折算為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錄取年度;
(三)參加縣級以上財政部門、人社部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集訓,折算為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參加培訓年度;
(四)參加縣級以上財政部門、人社部門組織并認可的會計類專業會議,每天折算為1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會議結束時間所在年度;
(五)參加縣級以上財政部門、人社部門組織或其認可的會計業務類比賽,成績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為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參加比賽年度;
(六)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非全日制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一門學習課程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以學校出具的成績單時間為準;取得學歷或學位當年沒有成績單的,以學歷或學位證書上注明的時間為準;
(七)獨立承擔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已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課題主持人折算為90學分,其他參與人每人折算為6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課題結題年度;
(八)獨立在有國際標準刊號(ISSN)或國內統一刊號(CN)的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30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3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論文發表年度;
(九)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9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6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第一版第一次印刷年度;
(十)參加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等行業協會舉辦的繼續教育培訓的,每學時(45分鐘)折算為3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參加相關行業協會培訓年度;
(十一)按照市人社局公需科目學習要求完成公需科目培訓學時的,每學時折算為公需科目1學分(學滿累計最多3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天津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培訓平臺”學習記錄登記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