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會計師事務所(分所):
為持續加強會計師事務所監督管理,進一步凈化注冊會計師行業執業環境,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按照財政部做好注冊會計師行業“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局將組織開展2024年度注冊會計師超出勝任能力執業行為自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查內容
各有關會計師事務所(分所)應全面統計本所注冊會計師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出具審計報告數量超過100份(不包括為同一企業集團內多家子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超過100份的情形),填寫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數量統計表(附件1),并重點自查以下內容:退休返聘注冊會計師(已辦理退休手續)執業情況;不屬于退休返聘但年齡超過70周歲的注冊會計師執業情況;在業務承接、人員委派、利潤分配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是否承接承做了與自身規模、執業能力、風險承擔能力不匹配的業務,形成自查報告(附件2)。
二、自查要求
(一)各有關會計師事務所(分所)要高度重視注冊會計師超出勝任能力執業行為整治工作,全面開展自查工作,認真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二)各有關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分所負責人應當對自查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自查報告和統計表須經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分所負責人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未按規定及時、完整報送自查材料的,將被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三)請各有關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將自查報告和統計表電子版及已簽章紙質掃描件,于2024年7月15日前發送至czjmadi@tj.gov.cn電子郵箱。郵件名稱注明“××會計師事務所自查報告”。
附件:1.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數量統計表
2.XX會計師事務所2024年度超出勝任能力執業行為自查報告(模板)
(聯系人:馬 迪;聯系電話:23205715)
天津市財政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