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4年度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有關工作的公告
(全國統一平臺天津上線公告第1號)
各區財政局,綜合事務中心,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關于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上線運行的通知》(財辦〔2024〕35號)精神,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全國統一平臺)已于2024年9月26日上線試運行。現將我市組織落實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繼續教育截止時間
鑒于全國統一平臺試運行期間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數量激增,為滿足會計人員參加年度繼續教育需求,我市2024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截止時間延長至2025年2月15日。
二、繼續教育學分登記
2024年度我市會計人員已完成的繼續教育學分將于2025年3月31日前登入全國統一平臺;為保證學分及時準確登入全國平臺,會計人員須在此前完成全國統一平臺(網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注冊并信息采集維護。
以前年度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分有效,登入全國統一平臺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一)線上培訓和線下培訓
2024年度線上培訓和線下培訓的繼續教育學分我市會計誠信系統將定期同步到全國統一平臺。
(二)個人申請學分登記
會計人員個人申請學分登記登錄全國統一平臺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登記”模塊進行繼續教育學分申請,由屬地區會計管理機構審核通過后記錄學分。
(三)其他
未列入全國統一平臺“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登記”模塊的我市個人申請學分登記事項,2024年仍在天津會計人員誠信平臺辦理。記錄結果將于2025年3月31日前記入全國統一平臺。
自2025年起,我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個人申請學分登記將按照全國統一平臺學分申請、審核條件執行,不再通過天津會計人員誠信平臺辦理。
三、全國統一平臺繼續教育個人學分申請、審核條件
(一)論文類型申請
選擇繼續教育形式:論文
需要錄入論文發表時間,年度字段不可編輯,根據論文發表時間自動生成,輸入論文題目、論文作者、期刊名稱、期刊期數、期刊刊號等信息,還需要選擇作者位次,根據作者位次不同,審核通過之后會根據規制折算不同數量的繼續教育學分,折算規則為:獨立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 30 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 30 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 10 學分。
需要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包括論文封面、論文目錄、論文正文等信息,文件需要合并到一個不大于 2M 的 pdf 中。
(二)會議類型申請
選擇繼續教育形式:會議
需要參加區級以上財政部門、人社部門組織并認可的會計類專業會議,錄入會議開始結束時間,自動填入年度字段,同時需要錄入與會天數、會議地點、會議內容信息,審核通過之后,根據與會天數折算繼續教育學分,折算規則為:參加會計類專業會議,每天折算為 10 學分。
需要上傳會議通知、會議簽到記錄、會議內容證明等附件,附件需要合并為一個不大于 2M 的 pdf 進行上傳。
(三)著作類型申請
選擇繼續教育形式:著作
需要錄入著作出版時間,自動填入年度字段,同時需要錄入著作名稱、著作作者、出版社、書號等信息,需要選擇作者位次信息,審核通過之后,根據作者位次折算不同繼續教育學分,折算規則為: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 90 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 90 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 60 學分。
需要上傳著作封皮、著作內容、著作目錄等附件,附件需要合并為一個不大于 2M 的 pdf 進行上傳。
(四)考試類型申請
選擇繼續教育形式:考試
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或被錄取的,折算為 90 學分。
最后,需要上傳考試報名信息,考試成績單等附件,附件需要合并為一個不大于 2M 的 pdf 進行上傳。
(五)學歷學位申請
選擇繼續教育形式:學歷(學位)
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一門學習課程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 90 學分。
需要上傳學生證明、結業成績單等附件,附件需要合并為一個不大于2M 的 pdf 進行上傳。
(六)課題結項
選擇繼續教育形式:課題結項
課題必須是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或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視同完成繼續教育年度以課題結項的年度為準,由系統根據結項時間自動生成。
上傳附件要求:必須上傳立項證明(立項通知)、結項證明(結項通知)、參與課題證明等彩色掃描件。掃描件合并為一個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不超過2MB。